圣晖集成(603163):圣晖集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4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总价人民币 326,050,000.00元(未税),最终金额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约或订单的约定执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的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贸”)于 2025年 2月 13日收到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限于保密义务,不披露其全称)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的 P2-1F/3F无尘室工程相关订单,订单总价人民币 326,050,000.00元(未税),最终金额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该合同属于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下列披露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不低于 2亿元的; 2、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合同金额的概念包括以下情形: (1)所述“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盖章的订单、合同; (2)合同涉及同一交易对方的,在相近时点(10个工作日内)可以累加计算。 (二)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鼎贸于2025年2月13日收到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的P2-1F/3F无尘室工程相关订单。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发包方:某电子有限公司 因本次交易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且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即发包方)的具体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发包方同意委托承包方按照和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标单、合同图纸、施工规范、投标须知及相关附件所示的工程完成工程,承包方同意接受此委托。 2、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依据双方于发包方验收确认的完工进度结算并支付。待条件满足后,在收到承包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对应批次的进度款。 3、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客户采购订单或采购协议引起的争议,应根据客户的选择,按以下方式解决: (a) 所有争议应提交至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前提是客户有权选择先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进行仲裁,仲裁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买方也可选择圣晖集成所在地的司法管辖; (b) 如果任何第三方在任何客户同意的司法管辖区提起与圣晖集成货物或服务相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圣晖集成应同意相关司法管辖区、地点和解决方式,并在此放弃所有关于缺乏管辖权和法院不便的抗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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