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21:55:15 中财网
原标题:皖天然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持续转股、限制性股权激励变动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出售皖天转债导致其合并权益比例潜在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对是否在12个月内进一步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总股本变动被动稀释以及出售其所持有的皖天转债导致其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由 20.61%潜在下降至15.97%。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皖天然气于2023年2月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1月11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因股权激励增加公司759.50万股导致港华(安徽)公司权益被动稀释。

皖天然气于2021年11月公开发行了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5月,皖天然气可转债进入转股期,皖天转债持续转股致使上市公司股本增加。皖天然气发行时,港华(安徽)公司通过优先配售全额认购1,916,140张。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6日,港华(安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了皖天转债930,000张(详见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权益潜在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2月11日,港华(安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出售皖天转债986,140张,本次出售完成后,港华(安徽)公司不再持有皖天转债。因出售皖天转债导致港华(安徽)公司合并权益未来潜在被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港华(安徽)公司未买卖公司股份。2022年6月,皖天然气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港华(安徽)公司持股由69,249,600股增加至96,949,44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港华(安徽)公司的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以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皖天然气股份比例为准测算):
股东名称权益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权益数 量(股)合并权益 比例拥有权益数 量(股)合并权益比 例
香港中华煤 气(安徽) 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69,249,60020.61%96,949,44015.97%
 可转债对 应的股份17,231,474   
    0 
合计 86,481,074096,949,44015.97%
注1:皖天转债发行时公司总股本为 336,000,000 股,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经历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变动,公司总股本为 490,479,944股(截至 2025 年2月12日收市),转股价格为7.21元/股。

注 2: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皖天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皖天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

注3:“皖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编号:593190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 II,Road Town, 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有权签字人:杨磊明
注册资本:1 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皖天然气股本增加以及港华(安徽)公司出售可转债从而导致其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潜在下降,不涉及公司港华(安徽)公司股份增持或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