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6:15:19 中财网
原标题:奇德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
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三楼会议室

目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会议议案 ................................................. 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请出席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十五分钟,在登记处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登记顺序发言。

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公司不承担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也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选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及监票
四、就有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五、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请出席现场会议的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根据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填写表决票。

2、请计票人和监票人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同时结合信息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结果汇总。

3、宣读表决结果
六、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不幸逝世,现任董事会成员由7名变为6名,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于海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海涌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若于海涌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于海涌简历
于海涌,男,1969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博士学位,教授职称。

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出站。2010年入选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14年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

1991年至1994年任安徽省淮北市司法局专职律师,1997年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和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至2023年担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013年至今担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10月至今兼任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2014年1月至2020年11月兼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 11月至 2019年 12月兼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兼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
第一百二 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负责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或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共有4项子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