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6:46:12 中财网
原标题: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次行动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 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设备,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是最早研发 “无汞无镉绿色环保电池” 和 “无汞无镉无铅绿色环保电池” 的企业之一。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生产,自主研发设计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业务的深化发展,精细调整并优化市场战略布局,同时,积极审慎地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以有效应对市场环境中的各类挑战与潜在机遇。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自2021年4月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达 2.8 亿元,现金分红比例每年均超50%,其中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达94.76%。

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具体包括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公司邮箱等形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宁波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见面会等活动。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过程中,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产品进展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此外,公司还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各个委员会职责明晰、运行有序,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控制决策风险。

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将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宁波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行动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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