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合兴包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期回购计划”),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6元/股(含)调整为3.95元/股(含)。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同时对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了回购专项贷款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2月 14日,公司第四期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618,9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6,072,577.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广东明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东明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6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3,488万股~5,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2%~7.9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本次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2月 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980,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0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5%,成交的最低价为 3.4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 4.6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169,862.1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同时,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授权期限内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13706.40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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