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3,046,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07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1,963,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08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08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47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52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4%;弃权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512,5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25%;反对5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4%;弃权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2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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