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8:15:42 中财网
原标题: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13第 0061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13第 0061号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泰达股份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和核验。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深圳交易所公告了《关于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债权登记日、召开时间、投票表决期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
经审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召开方式
经审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混合的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 会议时间、地点
经审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0:30至11: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B1座15楼会议室。

2. 线上会议方式
经审查,本次债券持有人线上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过腾讯会议召开,会议号码为496-122-964。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合规。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债券持有人
根据《会议通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12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参加表决。

经审查,出席并进行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共计390,670张,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金额39,067,000元,占公司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债券总张数的86.2387%,占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86.2387%。

经审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代表、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及本所见证律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进行。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提前兑付“20泰达01”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000张,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金额33,500,000元,占公司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债券总张数的73.9498%,占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73.9498%。反对55,670张,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金额5,567,000元。弃权0张,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金额0元。

经审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