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23:40:3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威电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计划在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

近日,公司收到孙琳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2月 14日,孙琳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 本的比例
孙琳集中竞价交易2025.2.7-2025.2.148.081.100.0036%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8.00元/股-8.31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孙琳合计持有股份4.400.0145%3.300.01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0.003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300.0109%3.300.01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 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孙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琳女士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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