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胜帮”)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82,762,578股减少至76,238,216股,持股比例由 5.43%减少至 5.00%,共青城胜帮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共青城胜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24,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收到股东共青城胜帮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 2025年 1月 17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524,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本次权益变动后,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82,762,578股减少至 76,238,216股,持股比例由5.43%减少至 5.00%,共青城胜帮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共青城胜帮减持,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共青城胜帮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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