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 540003号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机械公司”)编制的截止 2025年 1月 31日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亚联机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止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28,428,830.21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28,428,830.21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5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4,959,784.03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4,959,784.0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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