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06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338.8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842.8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95.98万元(不含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8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19.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13.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4,351,532.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783,267.83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54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2,842.88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2,84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495.98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495.9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338.8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842.8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95.98万元(不含税)。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其意见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5年 1月 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1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