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平安证券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20:06:11 中财网
原标题:亚联机械:平安证券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亚联机械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2024年 5月 1日至 2025年 4月 30日。在前述理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于 2024年 4月 17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更好的发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4月30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确定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调整投资额度情况概述
(一)调整投资额度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调整后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种类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确保委托理财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调整投资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或存款类业务进行核算。

四、审议程序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平安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盛金龙 王裕明 2025年 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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