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9:11:37 中财网
原标题:美芝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年 3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 2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3月 6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3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3月 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2月 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本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江振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本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 人
3.01《关于补选魏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3.02《关于补选曾凌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5年 2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2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 1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3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 3月 3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1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3月 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3月 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本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00《关于补选江振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选举票数  
3.01《关于补选魏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补选曾凌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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