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偿还债务及家庭资金使用需求。 2.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3. 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未来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 3月 12日至 2025年 6月 11日,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过程中,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决策交易时点,尽量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 6.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中向其发行 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2015年 12月 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其他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禁售承诺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31 国民技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孙迎彤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公司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2)阚玉伦先生、徐辉先生、钟新利先生以及叶艳桃女士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 (1)孙迎彤先生股份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2)阚玉伦先生、徐辉先生、钟新利先生以及叶艳桃女士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31 税友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友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驰”)持有公司股份 223,095,730股,占公司总股本 54.85%。 宁波思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5,395,730股,占公司总股本 77.5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思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135,2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67,632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067,632股。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实施。 宁波思驰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员工持股多年,本次减持旨在满足部分员工获取资金改善生活,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张镇潮及通过宁波思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的承诺函》,上述人员通过宁波思驰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 【21:31 安德利:安德利: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烟台兴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兴安投资”)持有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7,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安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2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77%。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1:31 万控智造:万控智造: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控智造”)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键锋持有公司股份 7,700,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洁梅持有公司股份4,709,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郑键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胡洁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46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邓正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7,2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维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归属股票,已于2022年12月6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邓正平先生、陈维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邓正平先生、陈维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邓正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32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9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陈维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1 例不超过0.017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46 磁谷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徐龙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持有公司股份8,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1,330,000股已于2023年9月21日起上市流通,6,860,000股已于2024年3月21 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其中2,400,0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30,0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得,已于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徐龙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1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8%;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龙祥先生、宝利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41 昆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200,000股,即不超过昆船智能总股本的 3%。 4.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41 创业慧康: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减持不超过 600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12日至 2025年 6月 11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张吕峥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20:06 恒拓开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马越先生拟在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 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20年7月,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马越在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前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发行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发行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机构的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人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人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马越在承诺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19:16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张正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监事张正初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25%。本次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正初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9:11 海顺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879,795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00%; 6、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 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9:11 科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饶乐乐 (二)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李单单女士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饶乐乐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深圳市乐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四)减持方式: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 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华苗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鹰诺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9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李单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6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2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5,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05%。 饶乐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0,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96%。 (六)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3月(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八)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九)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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