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千成(3002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千成”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 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7号)核准,公司向 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922,4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0,686,194.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109,175.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 9月 21日出具的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522,8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7.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4,143,843.86元。2020年 12月 1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C0010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稳步推进当中,需要分期对项目进行投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不超过 5.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在额度使用期限内,最高投资余额不超过 5.5亿元人民币,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不超过 4亿元,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不超过 1.5亿元。 (四)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产品发行主体并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其他审慎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2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5.5亿元人民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艳梅 周国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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