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好医疗 股票代码:8729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李子睿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日华里 9-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与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财务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需求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601,3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7339%。 2024年 12月 18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7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4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84,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 9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于 2024年 12月 18日至 2025年2月 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锦好医疗股票,合计卖出股份 717,1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0.734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4,884,277股,持股比例为 4.999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锦好医疗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对账单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市公司: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园 电话:0752-326678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李子睿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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