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9:40:07 中财网
【19:36 金百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百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及 3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在 2024年 4月 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年 4月 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9.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2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2月 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0%,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成交价为 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 30,007,0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晓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晓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9.74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将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2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7,0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神农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农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46.2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4%
累计已回购金额14,998.8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68元/股~29.2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按本次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46.20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1.0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9%,成交价格为24.68元/股-29.20元/股,累计使用回购资金14,998.8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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