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嘉诚国际(60353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9:00:54 中财网
原标题:嘉诚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35 公司简称:嘉诚国际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本345,211,371股为基数,向2024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1,069,023.39元,转增165,701,458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0,912,829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5.18%。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嘉诚国际603535-


联系人和联 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艳芸廖润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 8号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 8号
电话020-34631836020-34631836
传真020-87780780020-8778078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家统计局 1月 17日公布数据,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5.0%。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5.3%,二季度增长 4.7%,三季度增长 4.6%,四季度增长 5.4%。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1.6%。我国社会物流成本呈稳步下降态势。最新统计核算结果显示,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的比率为 14.1%,比上年下降 0.3个百分点,降至 2006年正式建立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

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43.85万亿元,同比增长 5%。

中国外贸经受住多重挑战,规模再创历史新高。2024年 9月底以来,新一轮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举措相继出台,有力推动四季度外贸实现 11.51万亿元的季度历史新高。尤其是 12月份,当月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 4万亿元,增速提升至 6.8%。进出口分开看,2024年,我国出口规模达到 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 7.1%。同期,我国进口 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 2.3%。贸易伙伴方面,2024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 22.07万亿元,同比增长 6.4%,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 50%。其中,对东盟进出口增长 9%,我国与东盟连续 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的浪潮中,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的新兴力量,近年来取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推动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跨境电商行业在延续过往增长态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根据海关初步统计,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 2.63万亿元,增长10.8%。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全年进出口规模分别为 9.11万亿元、5.62万亿元、5.26万亿元、4.27万亿元和 3.61万亿元。跨境电商的快速崛起,正在为其发展增添力量。目前,广州口岸已吸引超 1000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业务,形成政策、平台、物流、金融综合配套的完整跨境电商生态圈。2015年至 2023年间,广东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从 113亿元跃升至 8,433亿元,年均增速高达 71.4%,占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比重超过 1/3。在传统欧美市场保持稳定需求的基础上,东南亚、拉丁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新亮点。据谷歌、淡马锡和贝恩联合发布的 2024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预计该地区年总交易额(GMV)可达到 2,630亿美元,同比增长 15%。在拉丁美洲,巴西、墨西哥等国家的跨境电商市场也在迅速扩展,年增长率保持在 20%左右。非洲互联网用户的快速增长和年轻人口的消费需求,使其跨境电商潜力巨大,预计非洲电商市场规模从 2024年的 550亿美元增长到 2029年的 1,127.3亿美元,五年内增长 105%。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海关总署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多项监管措施,包括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等,这些举措旨在简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从培育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五方面部署 15条措施,全方位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和海外仓建设。AI、大模型技术、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跨境电商领域得到广泛应用。AI技术可用于智能客服,实时解答消费者疑问,提升购物体验;大数据帮助企业精准分析消费者需求、行为习惯和市场趋势,实现精准选品、个性化营销和精准定价;区块链技术则在跨境支付、供应链溯源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降低信任成本。一些跨境电商平台利用 AI算法为消费者推荐符合其个性化需求的商品,有效提高了商品的转化率和用户粘性。

2024年海南自贸港区货物贸易增长 20%,进出口额达 2,776亿元,增速高于全国 15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增长 23.9%,进出口额为 567亿元。在离岛免税消费方面,海南省采取了多项措施。

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优化离岛免税政策,引导差异化经营,加快“免税+”行业融合。

海口海关也支持推动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如离岛免税行邮税线上支付、“离岛免税自动化审单”等,以优化离岛免税监管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离岛免税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海南还提供了通关便利,取消进出口货物仓储期限和地点限制,简化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流程等,以提高通关效率,缩短物流周期。

2025年底前全岛封关运作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将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也有明显优惠,这将极大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个人从业者的税务负担。海关将持续推进监管智能化,如扩大跨境电商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范围、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等,提高通关效率,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更便利的监管环境。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对海外优质商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海南背靠 14亿人口的中国市场,作为跨境电商的重要节点,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全球商品的需求。

海南位于中国南端,是连接东南亚和太平洋的重要节点,便于与东盟等地区开展贸易往来。2025年,海南有望借助自身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太平洋以及印度洋地区跨境电商贸易的重要枢纽。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制造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及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公司通过“四流合一”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业务模式,设计个性化的物流方案,加之物流信息技术和器具研发成果的支持,形成了贯穿制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开发与生产、仓储、配送、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集成式、协同式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运营模式,将物流服务嵌入到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通过牛奶取货(Milk Run)、保税物流、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普通仓储服务及保税仓储服务,提供货物的出入库作业管理以及库内分拣、分包、包装、贴签、简易加工、点检等分项业务。涵盖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物流等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两业联动优势,协助制造业企业进行供应链改造及业务流程再造,缩短制造周期,削减物流成本,实现“零”库存管理。

公司利用自动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及包括干、仓、关、配在内的全链路物流服务。包括智能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包装、运输及协同配送、流通加工以及物流信息传递等全程物流服务和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在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业务方面,公司以智慧化、高效化、信息化、网络化为发展目标,充分应用 RFID、自动分拣、可视化及货物跟踪系统、物流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电商物流作业的运行效率与精确性,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引导操作。同时,公司依托南沙自由贸易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区的区位优势,运用保(免)税政策,为知名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仓储、海关关务服务等全方位的综合一站式物流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4,736,523,025.974,372,731,208.248.323,817,766,77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627,648,159.762,445,908,423.397.432,300,558,784.97
营业收入1,345,848,934.991,225,438,835.159.831,277,885,42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04,658,663.75164,348,975.1424.53171,130,62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05,449,888.77156,598,370.1331.20163,855,53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48,392,170.14164,705,658.78-9.90172,358,86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066.92增加1.14个百分点7.92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590.4822.92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590.4822.920.4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91,298,664.48365,422,832.31322,814,178.40366,313,25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65,391,161.8752,512,132.0148,130,456.1738,624,91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65,916,560.7052,558,917.1947,898,438.8639,075,97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9,969,006.0516,206,386.8042,708,524.8859,508,252.4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86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01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段容文35,727,196110,158,85431.911,775,7680境内自然 人
黄艳婷12,883,53839,724,24311.5113,167,4930境内自然 人
黄平10,003,09830,842,8858.937,505,1350境内自然 人
广东恒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8,803,70427,144,7547.86 0境内非国 有法人
黄艳芸7,464,60023,015,8506.67 0境内自然 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1,080,9263,544,6191.03 0国有法人
张树森1,723,0543,355,7590.97 0境内自然 人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德汇全球优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96,8453,108,2550.90 0其他
韩巨山2,338,9442,852,0440.83 0境内自然 人
仇健波816,1922,516,5920.73 0境内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上述股东黄艳婷、黄平、黄艳芸相互之间为兄弟姐妹关系; 段容文为黄艳婷、黄平、黄艳芸的母亲;段容文、黄艳婷、 黄平、黄艳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45,848,934.99元,同比增长 9.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658,663.75元,同比增长 24.53%;扣非后净利润 205,449,888.77元,同比增长31.2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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