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北方01 (185431):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22北方01”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2025年提前摘牌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12:01:11 中财网
原标题:22北方01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22北方01”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2025年提前摘牌公告

债券代码:185431.SH 债券简称:22北方01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关于“22北方01”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2025年
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赎回资金兑付日:2025年3月3日
2、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8日
3、提前摘牌日:2025年3月3日
4、每千元赎回价格:人民币1,029.30元(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5、赎回总额(面值):人民币1,000,000,000.00元(10,000,000张)6、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1,029,300,000.00元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进行全额赎回。根据《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2025年3月3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4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202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北方01。

3、债券代码:185431.SH。

4、发行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2.9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2025年3月3日为“22北方01”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1.3赎回选择权
1.3.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1.3.2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不晚于赎回资金发放日前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1.3.3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2北方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22北方01”公司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决定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北方01”进行全额赎回,详见上述公告内容。

(二)本期债券赎回结果
2025年3月3日为“22北方01”的停牌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日。本期债券的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总额(面值):人民币1,000,000,000.00元(10,000,000张)。

2、每千元赎回价格:人民币1,029.30元(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3、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1,029,300,000.00元。

4、赎回资金兑付日:2025年3月3日。

(三)本期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占“22北方01”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的100%,同时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人民币 29,300,000.00元,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共计人民币
1,029,300,000.00元。公司已做好本期债券赎回兑付本息的相关资金安排,本期债券的全额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2.93%,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000,000,000.00元,每千元派发利息为29.30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7年3月3日。

4、赎回资金兑付日:2025年3月3日。

5、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8日。

6、提前摘牌日:2025年3月3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①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②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③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④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⑤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⑥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22北方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六、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联系人:曲通
联系电话:010-83918200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王艳艳、潘学超、邸竞之、蔡恩奇、陈健康、乐宇航
联系电话:010-608346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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