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唐山01 :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15184.SH 债券简称:23唐山01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5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1、根据《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本次回售债券不可转售。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15184.SH 2、债券简称:23唐山01 3、回售登记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仅 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 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 年2月26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4月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联系人:刘占成 联系电话:0315-5903199 2、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1层 联系人:侯亮亮、于金鑫、张泽 联系电话:010-561773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14楼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1-6860629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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