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23:45:35 中财网
【23:41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周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监事徐放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2,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副总经理周槊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监事徐放鸣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3:41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鲲鹏投资”)持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487,004股,其中公司IPO(首次公开募股)前取得25,759,234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7,72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96 %,截至本公告日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鲲鹏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 7,168,944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78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8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 其他说明
鲲鹏投资合伙人林木勤先生及林煜鹏先生不参与本次鲲鹏投资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主体亦不涉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3:41 北方导航:北方导航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董事长李海涛持有北方导航
份 16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 12月 31日)比例为
0.01102%。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李海涛于 2023
年2月至4月首个行权期行权取得。

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王
雪垠持有北方导航股份16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12
月31日)比例为0.01102%。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王雪垠于2023年2月首个行权期行权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李海涛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41,4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0.00275%,亦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王雪垠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41,400股公司股份,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275%,亦不超过其所持
1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价
格均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3:41 禾迈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大九智(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港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先生合计持有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迈股份”)股份11,655,525股,股份性质均为A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9.39%。其中,港智投资持有6,92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韩华龙持有4,734,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港智投资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IPO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资本公积转增相应增加的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6月8日、2023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港智投资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6月13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722,206股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港智投资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在任意连续 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3:41 长光华芯: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董事长闵大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34,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5%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送股所得,其中238,290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副董事长王俊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24,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5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送股所得,其中255,320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副总经理吴真林持有公司股份 1,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00%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监事张玉国持有公司股份199,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3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闵大勇、王俊、吴真林、张玉国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归还贷款等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闵大勇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8,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52%,王俊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5,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448%,吴真林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比例不超过0.1475%,张玉国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9,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83%。各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股份均不超过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闵大勇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3,734,4842.1185%IPO前取得:2,872,680股 其他方式取得:861,804股
王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13,424,8407.6156%IPO前取得:10,326,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098,040股
吴真林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1,040,0000.5900%IPO前取得:8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40,000股
张玉国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199,4670.1132%IPO前取得:139,467股 其他方式取得:6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张玉国60,5330.0343%2024/7/3~ 2024/10/325.80-34.262024年6月12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原 因
2
闵大 勇不超过: 238,290 股不超过: 0.1352%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38,29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38,290股2025/3/14 ~ 2025/6/13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公司 上市后 送红股自身 资金 需要
王俊不超过: 255,320 股不超过: 0.1448%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55,32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55,320股2025/3/14 ~ 2025/6/13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公司 上市后 送红股自身 资金 需要
吴真 林不超过: 260,000 股不超过: 0.1475%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6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60,000股2025/3/14 ~ 2025/6/13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公司 上市后 送红股自身 资金 需要
张玉 国不超过: 49,866股不超过: 0.0283%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9,86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49,866股2025/3/14 ~ 2025/6/13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公司 上市后 送红股自身 资金 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大勇、王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3
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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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真林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5
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

【21:56 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
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4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刘璞女士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承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刘璞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56 蓝盾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且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从2015年12
月24日至2025年3月22日)。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
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538,5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
于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
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单位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1)自2024年1月19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
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金通安益二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金通安益二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日,金通安益二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56 莱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邱宇
2、减持原因:因邱宇与国海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国海证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邱宇持有的 67.4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3、股份来源:邱宇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 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邱宇持有的 67.4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5、拟减持方式及期间: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1:11 科创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 减持 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徐韦 楠不高于 860,000 股不高 于1%集中 竞价本公 告披 露之 日起 15个 交易 日后3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 定北交所 上市后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个月 内   
程鹏不高于 860,000 股不高 于1%集中 竞价本公 告披 露之 日起 15个 交易 日后3 个月 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 定北交所 上市后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1:11 普元信息: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亚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42,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玉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9,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克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1,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刘亚东先生、杨玉宝先生、王克强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刘亚东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4%;杨玉宝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0%;王克强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1:01 帝尔激光: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份以及前述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孳生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来源拟减持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1武汉速能首发前已取得的 股份(包括因权益 分派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部分)1,522,4660.5597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朱 凡股权激励(包括因 权益分派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部分)30,7200.0113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根 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3刘志波    
   19,2000.0071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四)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1:01 拓新药业: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伊沃斯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持股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时间、数量及比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4日-2025年6月13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并遵守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要求。

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1:01 力合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国科瑞华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国科瑞华拟减持不超过11,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9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国科瑞华已于2014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20年 10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瑞华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国科瑞华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任何已经披露的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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