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强A : 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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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1:55: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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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强A : 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2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2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
强 | 基金代码 | 023119 |
| 下属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中证全指指数增
强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23119 |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基金经理 | 何江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 |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05年6月1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
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全指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下同),其他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 |
| | 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中证全指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股票资产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证全指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
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
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等,详见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其中: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基金,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
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
风险比值、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基金资产配
置做出合适调整。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主要利用量化选
股模型,在保持对中证全指指数有效跟踪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
益。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基金,
通过采用量化增强投资策略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 认购费 | M<1,000,000 | 1.20% |
| | 1,000,000≤M<2,000,000 | 0.60% |
| | 2,000,000≤M<5,000,000 | 0.20% |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 | M<1,000,000 | 1.50% |
| | 1,000,000≤M<2,000,000 | 0.80% |
| | 2,000,000≤M<5,000,000 | 0.30% |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 | 7天≤N<30天 | 0.75% |
| | 30天≤N<90天 | 0.50% |
| | N≥90天 | 0.00% |
注:上述表格中的认购费率及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特定投资群体。对于投资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认购费率及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认购费率及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则按上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 管理费 | 0.8%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 托管费 | 0.1% | 基金托管人 |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
别详见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 相关服务机构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信用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
5、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
6、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7、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8、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9、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0、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11、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1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13、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14、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15、合同终止的风险
1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的风险
17、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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