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公司对外投资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业务,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汇隆新材”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BVI公司”)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公司拟与 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ASPL”或“标的公司”)签署《SERIES A1 PREFERENCE 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A1轮优先股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 BVI公司参与认购 ASPL发行的 A1轮优先股。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鉴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1、公司名称: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董事:沈顺华 4、股份数量:50,000股普通股 5、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6、第一办事处:Intershore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7、成立时间:2024年 11月 28日 8、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BVI公司系汇隆新材的全资子公司。 (二)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 1、公司名称: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董事:Akshay Kumar Sethi、Arlene Maurice、Mubasher Ahmed 4、股份数量: (1)普通股:3,465,002股 (2)A类优先股:829,125股 (3)A1类优先股:200,000股 5、主营业务:石化产品批发;从化学品中生产衍生品等。 6、注册地址:80 Robinson Road #17-02, Singapore 068898 7、成立时间:2023年 6月 26日 8、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ASPL系 Ambercycle Inc.(以下简称“Ambercycle”)的控股子公司,且Ambercycle拥有 ASPL 100%投票权。Ambercycle是一家美国环保材料及产品研发生产商,该公司将废旧纺织品再生为新材料,通过工艺分离和净化纺织品废物,将报废的纺织品再生为新面料(cycora)。根据公开信息,Ambercycle已先后与Inditex、Gap Inc.、Hyosung TNC、东方盛虹等建立合作关系。 ASPL、Ambercycle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董事:Akshay Kumar Sethi、Arlene Maurice、Mubasher Ahmed 4、授权股本: (1)普通股:3,465,002股 (2)A类优先股:829,125股 (3)A1类优先股:200,000股 5、主营业务:石化产品批发;从化学品中生产衍生品等。 6、住所:80 Robinson Road #17-02, Singapore 068898 7、成立时间:2023年 6月 26日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三)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单位:万股
(一)《协议》订立主体 1、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3、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结构 (1)认购方: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2)发行方: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 (3)证券类型:A1轮优先股(指 A1轮无表决权、不可转让及可赎回的累积优先股) (4)汇隆投资金额:500万美元(每股认购股份拾美元整) (5)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发行方及其子公司因修建设施、实验室和厂房等新基础设施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费、施工费以及专业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的人工费。 (6)股息率:15% (7)一般赎回权:在至少 5年的最低认购期后,发行方有权以等于 100%的投资金额加上累积未付的股息的金额赎回优先股。 2、准据法和司法管辖权 (1)本协议受新加坡法律管辖且应根据新加坡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均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由按照此规则任命的三名仲裁员最终解决,此规则视为通过提述并入本条。 仲裁地点应为新加坡,仲裁程序应全程使用英语进行。仲裁员的决定应具有终局性,并且对各订立方具有约束力。仲裁程序中做出的裁决或程序令不得对外公布。 此仲裁条款受新加坡法律管辖且应根据新加坡法律解释。 3、其他重要条款 本合同对各订立方及其各自的继任人和获准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以各订立方及其各自的继任人和获准受让人为受益人。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未经其他订立方事先书面同意,各订立方不得让与本协议的全部或任意部分利益,就本协议的全部或任意部分利益授予任何担保权益,以信托方式持有本协议的全部或任意部分利益,或通过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的全部或任意部分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对外投资,可以更好地衔接并满足全球客户对于再生纱线,特别是废旧纺织品再生纱线(T2T纱线)的需求,拓宽公司绿色环保产品线,提升品牌价值,使企业形象与品牌更具有国际化影响力。同时,为公司的海外生产基地引入优质合作伙伴与原料来源,在整体提升公司竞争力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洽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跨境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3、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投资事项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不断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SERIES A1 PREFERENCE 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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