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综合 (589800):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0:05:25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综合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5年3月4日
公告日期:2025年2月27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5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6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2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2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4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6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6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7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17 附件1:一级交易商........................................... 19 附件2:基金合同摘要 ......................................... 37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报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详细阅读 2025 年 2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上的《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较短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复制投资策略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等;(3)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申购/赎回份额上限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基金分红特殊安排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4)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为了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及指数情况决定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投资策略或抽样复制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披露所使用的复制投资策略。复制投资策略的变化可能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请投资人及时关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本基金复制投资策略的变化,谨慎决策。

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投资部分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和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信息泄露的风险等。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当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赎回;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赎回。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二、基金概览
(一)基金名称与基金代码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代码:589800
2.基金简称: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ETF
3.场内简称:科创综合
4.扩位证券简称:科创综指ETF易方达
(二)基金份额总额:
2025年2月25日,本基金总份额1,999,988,225.00份。

(三)基金份额净值:
2025年2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1元。

(四)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999,988,225.00份。

(五)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3月4日。

(七)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十)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如下:
序号一级交易商序号一级交易商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37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3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一级交易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2025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6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5.发售日期及发售期限:本基金自2025年2月 17日至2025年2月20日进行发售,共4个工作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均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0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网下现金认购发售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非直销销售机构
网上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网下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5年2月 17日起公开募集,截至2025年2月20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1,999,988,225.00元人民币,有效净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折份额金额为0.00元人民币,共计1,999,988,225.00元人民币。本基金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5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于银行结息日后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在募集期内,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2025年2月25日正式生效,该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999,988,225.00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三)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开放日:2025年3月4日。有关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事宜详见相关公告。

(四)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44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3月4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科创综合,扩位证券简称:科创综指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8980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999,988,225.00份。

6.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5年2月 25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22,174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90,195.19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5年2月25日,本基金总份额1,999,988,225.00份,全部为上市交易份额。

其中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为101,922,777.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5.1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为1,898,065,448.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4.90%。

截至2025年2月25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0.00份,占基金份额总量的0.0000%。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5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 (份)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1殷笑琴12,096,945.000.60%
2张志林9,639,000.000.48%
3上海秉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昊 世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639,000.000.48%
4廖雪静7,711,200.000.39%
5刘旭东7,711,200.000.39%
6张郁芬5,783,400.000.29%
7太和致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锦田 明心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783,400.000.29%
8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 安欣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19,500.000.24%
9黄俊4,819,500.000.24%
10徐海峰4,819,500.000.24%
11张成斌4,819,500.000.24%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3.总经理:刘晓艳;执行总经理:吴欣荣
4.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6.设立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000727878666D
8.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6514%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22.6514%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7.5505%
珠海祺荣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87%
珠海祺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05%
珠海祺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09%
珠海聚莱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58%
珠海聚宁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96%
珠海聚弘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8%
总 计100%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与人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且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公司设置并适时调整内部组织架构。

目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主要分为投资条线、市场条线、基础设施条线和投资顾问条线。

其中,投资条线包括主动权益板块、指数投资板块、量化投资板块、固定收益板块、国际投资板块、多资产投资板块、FOF投资板块、另类投资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专业分工开展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市场条线包括零售服务板块、一般机构板块、养老金板块和海外机构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所服务的客户群体开展营销推广和客户服务等工作。基础设施条线包括金融科技板块、合规与风控板块、数据治理与服务板块、发展研究板块、产品与发展板块、基金运营板块和公司运营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金融科技、合规与风控、数据治理与服务、发展研究、产品研究与宣传策划、基金核算与登记结算、财务行政与人力党群等工作。投资顾问条线下设相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投资顾问业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发展,截至2024年 12月底,公司硕士及以上人数占全体员工人数比例超过 80%,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11.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玉
电话:020-85102688
12.基金管理业务介绍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投资顾问等在内的多类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指数投资、债券、多资产、另类资产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13.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博扬先生,工程理学硕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交易员、量化及指数研究员。李博扬历任基金经理及现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基金如下:

历任基金经理的基金任职时间离任时间
易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2024-04-13-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2024-06-08-
易方达上证180ETF2024-12-18-
易方达上证180ETF联接2025-02-06-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ETF2025-02-25-


现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基金 
易方达恒生ETF(QDII)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ETF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ETF易方达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500ETF联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500增强策略ETF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500ETF易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生物科技主题ETF联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生物科技主题ETF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托管部总经理:刘彤
信息披露负责人:郭明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8岁,99%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4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42只。自2003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二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10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四)一级交易商
一级交易商内容见附件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一级交易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基金验资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林亚小
联系人:赵雅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2。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本报告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资产本报告期末(2025年2月 25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货币资金1,999,988,225.00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121,557.30
资产总计2,000,109,782.30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004.84
负债合计1,004.84
净资产: 
实收基金1,999,988,225.00
未分配利润120,552.46
净资产合计2,000,108,777.4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000,109,782.30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5年2月25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99,988,225.0099.99
7其他资产121,557.300.01
8合计2,000,109,782.30100.00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境内股票。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股票。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未投资证券,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121,557.30
7其他-
8合计121,557.3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25年2月25日未持有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发售后至本报告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实。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易方达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一级交易商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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