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持有本公司股份26,511,0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09%)的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165,777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上海盾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65,7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上海盾佳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上海盾佳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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