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科综 (589890):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0:04:05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科综 :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告日期: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上市时间: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9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11
六、基金合同摘要 .......................................................................................................................... 28
七、基金财务状况 .......................................................................................................................... 29
八、基金投资组合 .......................................................................................................................... 31
九、重大事件揭示 .......................................................................................................................... 34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35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36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37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38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39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25年 2月 7日披露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后续更新。


二、基金概览

(一)基金名称: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证券简称:景顺科综;扩位简称:科创综指ETF景顺
(三)基金代码、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89890
(四)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5年 2月 26日)基金份额总额:1,444,987,000.00 份。

(五)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5年 2月 26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1元。

(六)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444,987,000.00份。

(七)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 3月 5日。

(九)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序号销售机构全称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可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其中,网下现金认
购的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网下现金认购5个工作日,网上现金认购5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序号销售机构全称销售机构信息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 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 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号)1001室(部位: 自编 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郭杏燕 联系电话:020-88834787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 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何欢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9、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本次发行净认购额为 1,444,987,000.00元人民币,其中以现金方式认购的 1,444,987,000.00 份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募集资本人民币
1,444,987,000.00元,该资金已于2025年2月26日汇入开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为81,282.80元,全部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网下现金认购产生的利息部分共计人民币0元。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2月26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2月26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1,444,987,000.00 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49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 3月 5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证券简称:景顺科综。

5、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扩位简称:科创综指 ETF景顺。

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交易代码:58989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7、本基金管理人自 2025年 3月 5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

序号销售机构全称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可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444,987,000.00 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13,360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08,157.71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71,492,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4.95%;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373,495,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95.05%。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为 0份,占该只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 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0.69%
2王化芹5,233,000.000.36%
3山东鲁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鲁商澧泉三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5,000,000.000.35%
4钟燕琼4,740,000.000.33%
5马亚丽3,804,000.000.26%
6张振3,632,000.000.25%
   0.21%
8何慧清3,000,000.000.21%
9吴玲2,999,000.000.21%
10吴娜娜2,900,000.000.20%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进
3、总经理:康乐
4、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层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69125N号
8、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1%;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国际投资部、量化及指数投资部、ETF与创新投资部、养老及资产配置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券商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市场服务部、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办公室、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行政部、法律监察稽核部。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股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

(2)固定收益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固定收益类标的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固定收益的研究。

(3)混合资产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多资产类别的产品投资组合管理,并完成多资产类别的相关标的的研究。

(4)国际投资部:主要负责与 QDII、QFII等国际业务相关的投资管理。

(5)量化及指数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以严谨的量化投资流程为依托,进行各类主动量化、指数增强及 Smart Beta产品的投资管理,并完成相关研究。

(6)ETF与创新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以严谨的投资流程为依托,进行各类资产类别的 ETF及 ETF联接、指数型、Smart Beta及其他指数化创新型产品的投资管理和研究业务,并参与指数类业务相关的各类创新实践。

(7)养老及资产配置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 FOF基金、养老目标基金、资产配置及基金投顾业务的投资研究管理。

(8)专户投资部:负责完成一对一、一对多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

(9)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10)机构业务部:负责开发和维护机构客户,并负责公司基金产品在机构客户中的销售。

(11)养老金业务部:负责申请养老金业务资格,养老金客户拓展及销售,及其它养老金业务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12)零售业务部:负责公司产品在各银行渠道的销售。下设总部业务部及渠道销售部。总部业务部:负责银行总行的开发及关系维护;渠道销售部:下设七个营销中心,分别为华北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上海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及西南营销中心,各营销中心负责公司产品在所负责区域内银行分行和支行等渠道的销售。

(13)券商业务部:负责公司产品在各券商等渠道的销售,包括券商总部的开发及关系维护、券商营业部的产品销售等。

(14)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开发、维护及运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渠道及平台,以及互联网金融渠道及平台的基金销售工作。

(15)市场服务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和计划的制定及推广、媒体关系维护、公司品牌策略制定和推广及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

(16)产品开发部:负责公募及专户基金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设计、开发、报批等工作。

(17)基金事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估值核算等工作。

(18)信息技术部:负责根据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制定的信息技术规划,开展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网络运行、信息安全保证及运维管理等工作。

(19)交易管理部:负责完成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

(20)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性管理、办公秩序监督及项目跟进,并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整体战略的研究制定、实施与执行等。

(21)风险管理部:负责基金业绩评价及分析、风险的评估、控制及管理。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薪资福利、人才发展、绩效管理、培训、员工关系、企业文化、从业资格管理、高管及基金经理资格管理等。

(23)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24)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11、人员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392人,其中 33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截至 2024年 12月)。

12、信息披露负责人:杨皞阳
电话:0755-82370388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191只开放式基金和多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类型较为完备且涵盖高中低各类风险等级。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龚丽丽女士,理学硕士。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负责人、基金经理。202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23年11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具有14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本基金基金经理龚丽丽女士曾于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管理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管理申万菱信深证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9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管理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龚丽丽女士兼任景顺长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国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璜先生,工学硕士,CFA。曾任美国 AltfestPersonalWealthManagement(艾福斯特个人财富管理)投资部量化研究员,Morgan Stanley(美国摩根士丹利)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分析员。2018年 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经理、ETF与创新投资部研究员、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自 2023年 9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璜先生兼任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全球半导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景顺长城标普消费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4006195555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姗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招商银行总资产116,547.63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8.67%,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5.3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基金券商团队、银保信托团队、养老金团队、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研发团队、风险管理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项目支持团队、运营管理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10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249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资格、受托投资管理托管业务托管资格、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资格、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资格、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资格、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业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结合自身在托管行业深耕22年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推出“招商银行托管+”服务品牌,以“践行价值银行战略,致力于成为服务更佳、科技更强、协同更好的客户首选全球托管银行”品牌愿景为指引,以“值得信赖的专家、贴心服务的管家、让价值持续增加、客户的体验更佳”的“4+目标”,以创新的“服务产品化”为方法论,全方位助力资管机构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围绕资管全场景,打造了“如风运营”“大观投研”“见微数据”三个服务子品牌,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S”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获得业内各类奖项荣誉。2016年5月 “托管通”荣获《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7月荣获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1世纪经济报道》“2016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5月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2018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同月,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获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获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国境内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二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21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2021年10月,《证券时报》“2021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2021年12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2022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机构”奖项;9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最佳公募基金托管银行”“最佳理财托管银行”三项大奖;12月荣获《证券时报》“2022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2023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优秀托管机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托管业务市场创新奖”三项大奖;2023年4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二届中国基金业创新英华奖“托管创新奖”;2023年9月,荣获《中国基金报》中国基金业英华奖“公募基金25年基金托管示范银行(全国性股份行)”;2023年12月,荣获《东方财富风云榜》“2023年度托管银行风云奖”。2024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2023年度估值业务杰出机构”、“2023年度债市领军机构”、“2023年度中债绿债指数优秀承销机构”四项大奖;2024年2月,荣获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最佳年金托管合作伙伴”奖。2024年4月,荣获中国基金报“中国基金业英华奖-ETF20周年特别评选“优秀ETF托管人””奖。2024年6月,荣获上海清算所“2023年度优秀托管机构”奖。2024年8月,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24资产管理年会暨十七届21世纪【金贝】资产管理竞争力研究案例发布盛典上,“招商银行托管+”荣获“2024卓越影响力品牌”奖项;2024年9月,在2024财联社中国金融业“拓扑奖”评选中,荣获银行业务类奖项“2024年资产托管银行‘拓扑奖’”。

4、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良先生,招商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行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12年6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22年4月18日起全面主持招商银行工作,2022年5月19日起任招商银行党委书记,2022年6月15日起任招商银行行长。兼任招商银行香港上市相关事宜之授权代表、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四届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王颖女士,招商银行副行长,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经济师。王颖女士1997年1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深圳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行长助理。2023年11月起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孙乐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8月加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风险控制部副经理、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京分行副行长,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5、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518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上市推荐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 刘秉鑫
客户服务电话:95514
(四)一级交易商

序号销售机构全称销售机构信息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 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 层 101 邮编: 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刘秉鑫 联系电话:0755-22664614 客户服务电话:95514 网址:www.cgws.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21-20361166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丁禹戈 电话:021-23185426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1682517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22-25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 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 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杨谦恒 电话:0755-229409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刘澜、杜悦 电话:010-65051166-2592、010-65051166-504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068 网址:www.cicc.com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 远华中心 4、5号楼 2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 远华中心 4、5号楼 2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刘畅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方式:029-87211668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号 1#楼 3层、4层、5层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7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何欢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 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程琦喻 电话:021-80234217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https://www.gjzq.com.cn/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 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法人代表: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站:https://www.ciccwm.com/ciccwmweb/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3层、 25层-29层 联系人:龚玉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张雪雪 电话:0531-6888105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 深南大道 777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 A栋 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 666号华鑫海欣大厦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苏卉 电话:13813567470 华鑫证券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2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号)1001室(部位:自编 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郭杏燕 联系电话:020-88834787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电话:021-23586583 传真:021-23586864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 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丁思 电话:020-83988334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 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16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 17、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程浩亮 电话:010-66559211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3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 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https://www.bhzq.com
3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 区控股中心 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20-81007761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3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 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华能联合 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50295432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 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 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3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程剑心 电话:010-68587075-6028 传真:0851-8-6850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http://www.hczq.com/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黄拥璇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 产本报告期末
 2025年 2月 26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445,001,048.4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中: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81,282.80
资产总计1,445,082,331.28
负债和净资产本报告期末
2025年 2月 26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978.96
负债合计978.96
净资产: 
实收基金1,444,987,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94,352.32
净资产合计1,445,081,352.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445,082,331.28

注:1、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1元,基金份额总额1,444,987,000.00份。

2、本报告期自 2025年 2月 26日起至 2025年 2月 26日止。本基金合同于 2025年 2月 2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445,001,048.4899.99
6其他各项资产81,282.800.01
7合计1,445,082,331.28100.00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五)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六)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八)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81,282.80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81,282.80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本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申购赎回对价的复核、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与赎回过程中的组合证券交割、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将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实。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2月 28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和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与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就证券经纪机构应履行的异常交易监控等职责进行约定;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收益分配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人申购或赎回之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应收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认购款项、股票连同认购款项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