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21:50:43 中财网
原标题:金百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东武守永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4,05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前述股东的减持期间均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962%;武守永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15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6%,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2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份占 总股本比例减持股份占剔除 公司当前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注
张伟集中竞价2024.12.26- 2025.2.2425.331,050,0000.98430.9962
 合计  1,050,0000.98430.9962
武守永集中竞价2024.12.19- 2024.12.2727.201,050,0000.98430.9962
 大宗交易2025.1.20- 2025.2.720.512,104,1001.97231.9963
 合计3,154,1002.95662.9925  
注:“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系根据公司总股本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账户1,280,800股后股份数量105,399,200股为依据计算。(下同)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公司当 前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公司当 前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张伟合计持有股 份6,082,0005.70125.77045,032,0004.71694.7742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6,082,0005.70125.77045,032,0004.71694.7742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00
武守永合计持有股 份8,148,0007.63787.73064,993,9004.68124.7381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8,148,0007.63787.73064,993,9004.68124.7381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00
注:本次变动期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上述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承诺; (四)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张伟先生、武守永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伟、武守永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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