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0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大鹏、董事兼总裁朱晓宁、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副总裁张海军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董事长李大鹏、董事兼总裁朱晓宁、副总裁张海军、董事会秘书潘岭松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年 12月 4日-2025年 3月 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 100万股、70万股、100万股、120万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大鹏先生、朱晓宁先生、张海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潘岭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核算确定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李大鹏、朱晓宁、张海军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股东潘岭松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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