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增强 (562810): 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51:01 中财网
原标题:上证增强 : 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上证增强;扩位证券简称:上证指数增强ETF)
基金主代码5628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 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上证 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文号证监许可〔2024〕1146号 
基金募集期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8日 
验资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5年3月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581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727,951,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元) -
募集份额(单 位:份)有效认购份额727,951,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727,951,000.00
其中:募集期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5年3月5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基金代码:562810)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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