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3月09日 17:26:09 中财网

原标题:永杰新材: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永杰新材 股票代码:603271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ong Jie New Material Co.,Ltd.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二路12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特别提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2号),主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9,672.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3,857.037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6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20.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7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3年扣 非前EPS (元/股)2023年扣 非后EPS (元/股)2023年静态 市盈率(扣 非前)(倍)2023年静态 市盈率(扣 非后)(倍)
601677.SH明泰铝业12.301.08340.844011.3514.57
603876.SH鼎胜新材8.660.59870.537014.4616.13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3年扣 非前EPS (元/股)2023年扣 非后EPS (元/股)2023年静态 市盈率(扣 非前)(倍)2023年静态 市盈率(扣 非后)(倍)
601702.SH华峰铝业20.860.90050.878223.1623.75
002160.SZ常铝股份3.770.01460.0092258.22409.78
算术平均值16.3218.15    
数据来源:iFinD,数据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常铝股份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20.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7.0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18.1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和重要事项: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锂电池、车辆轻量化、新型建材和电子电器等领域的下游客户群体。由于各类产品的工艺难度、市场供求关系等存在差异,公司产品在各类客户群体的毛利率并不相同,其中锂电池和车辆轻量化客户类别的毛利率相对较高,2023年分别达到10.90%和11.09%。较高的产品毛利率将吸引更多行业企业和资本对相关客户领域的介入力度。虽然相应领域进入具有较高的壁垒,但仍不排除其他企业通过引进发达国家技术、在行业内进行兼并收购以及与高校合作研发等方式迅速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从而加剧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倘若无法在技术研发实力、产品成本和质量控制、销售渠道的维护和拓展等方面持续稳定提升,则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将会增加。

2、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0,284.97万元、715,007.56万元和650,391.85万元和373,209.31万元,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929.92万元、35,367.52万元、23,790.10万元和16,354.77万元,其中锂电池领域已成为公司产品毛利贡献度最高的类别,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分别达到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29.27%、55.55%、49.61%和43.79%。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车辆轻量化、新型建材和电子电器等下游产品或领域,其中锂电池领域市场需求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锂电池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保持着持续高速增长的趋势,各大锂电池厂商在不断加速扩产进程;但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波动,具体体现为:2022年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同比增长较快、锂电池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上涨时段,产业链各环节库存量增加;以及2023年锂电池发展相对较缓、碳酸锂价格下跌时段,下游行业明显“去库存”和保持谨慎库存的变化。作为其上游,公司经营受到了相应的影响,体现为2022年业绩的快速增长以及2023年较大程度的回归。

作为锂电池领域新材料供应商,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相关行业发展不及预期,锂电池市场竞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需求波动或加工费下降,而公司产能结构不能及时做出对应调整实现良好的产能利用率水平,其他高端产品不能不断推出和实现规模化销售,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扁锭、铸轧卷和铝箔坯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较高,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毛利率和盈利水平具有一定影响。按照 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敏感性分析,铝锭市场价格分别上升 5%、10%和 20%的情况下,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分别下降 0.25%、0.49%和 0.91%,公司利润总额提高2.52%、4.62%和9.66%。铝材价格波动会同向影响公司的收入、成本,抵消后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小,但受原材料采购、成品销售时间差及铝锭定价方式差异等因素影响,一方面,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可能存在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下降,公司将不但面临利润总额减少,而且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4、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分别为 496,771.58万元、452,091.78万元、414,995.37万元和235,505.9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40%、71.28%、71.45%和65.21%。

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而短期内其他供应商无法及时供应满足公司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则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目前国际上针对我国铝板带箔实施“双反”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美国、欧盟、巴西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 7%-20%,出口国家地区包括东南亚、欧洲、美洲等,境外业务销售金额及毛利额均较低。未来若针对中国铝板带箔的国际贸易摩擦范围逐步扩大、“双反”税率提升或出现其他惩罚性措施,一方面将可能对公司现有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境外业务开拓产生一定阻碍。

6、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9倍、1.39倍、1.32倍和1.4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3倍、0.80倍、0.86倍和0.82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48%、58.61%、55.14%和 53.14%,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 119,232.74万元、90,318.20万元、62,252.22万元和62,261.15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02%、56.95%、37.34%和36.12%。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相对较高,财务费用负担较重,若未来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发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上市后出现业绩下滑情形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做出承诺,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已制定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的相关内容。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4〕51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印发“证监许可〔2024〕1626号批复”同意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书文号书〔2025〕59号)同意。本公司股本为19,67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857.0371万股于2025年3月1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永杰新材”,证券代码为“603271”。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3月11日
(三)股票简称:永杰新材;扩位简称:永杰新材
(四)股票代码:60327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9,672.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92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857.0371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814.9629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84.00万股,具体情况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之“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89,62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1.60%。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7,082,371股。

战略配售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22,677.23万元、35,367.52万元和23,790.10万元,合计81,834.85万元;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0,284.97万元、715,007.56万元和650,391.85万元,合计1,995,684.38万元。本公司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g Jie New Material 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4,752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建国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9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1年9月21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二路1288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铝板带、铝箔;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上述经营 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 带和铝箔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
邮政编码311222
电话0571-82986562
传真0571-82986562
互联网网址www.yongjiex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洪辉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571-8298656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上市前,永杰控股持有公司70,605,3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86%,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四路552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棉、麻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 系无关系  
审计情况以下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18,036.6719,733.18
 净资产(万元)11,732.9813,474.74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1,741.76-1,091.47
股权结构名称出资比例 
 沈建国61% 
 王旭曙39% 
2、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上市前,沈建国、王旭曙夫妇通过永杰控股控制公司 47.86%的股权,沈建国直接持有公司20.51%的股权,通过杭州望汇控制公司0.87%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的69.24%的股权,沈建国、王旭曙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沈建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2119701121****,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

王旭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2119721114****,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

(二)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图如下: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 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前总 股本持股比 例(%)持有 债券 情况限售期限 (自上市 之日起)
1沈建国董事长兼 总经理2023.12.20-2 026.12.203,025.9457通过永杰控股持4,306.93 万股; 通过杭州望汇持74.83万 股7,407.705250.2149/36个月
2王旭曙副董事长2023.12.20-2 026.12.20/通过永杰控股持2,753.61 万股2,753.610218.6660/36个月
3孙闯董事2023.12.20-2 026.12.20//////
4徐志仙董事2023.12.20-2 026.12.20/通过杭州望汇持0.9594万 股0.95940.0065/36个月
5张大亮独立董事2023.12.20-2 026.12.20//////
6徐小华独立董事2023.12.20-2 026.12.20//////
7毛骁骁独立董事2023.12.20-2 026.12.20//////
8戎立波监事会主 席2023.12.20-2 026.12.20/通过杭州望汇持0.9594万 股0.95940.0065/36个月
9张英监事2023.12.20-2 026.12.20//////
10万海兴职工代表 监事2023.12.20-2 026.12.20//////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 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前总 股本持股比 例(%)持有 债券 情况限售期限 (自上市 之日起)
11章国华常务副总 经理2023.12.30-2 026.12.30/通过杭州望汇持1.5989万 股1.59890.0108/36个月
12王旭勇副总经理2023.12.30-2 026.12.30/通过杭州望汇持3.1979万 股3.19790.0217/36个月
13许泽辉副总经理2023.12.30-2 026.12.30/通过杭州望汇持1.5989万 股1.59890.0108/36个月
14宋盼副总经理2023.12.30-2 026.12.30/通过杭州望汇持0.6396万 股0.63960.0043/36个月
15陈思财务总监2023.12.30-2 026.12.30//////
16杨洪辉董事会秘 书2023.12.30-2 026.12.30//////
同时,本次发行中,沈建国、章国华、王旭勇、宋盼、陈思、杨洪辉、徐志仙、万海兴、戎立波通过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票,具体情况见本节“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上市后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股东杭州望汇是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杭州望汇持有公司 0.65%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杭州望汇2011年成立,入股条件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当时的管理层与核心员工,选定依据根据其在发行人的职务、工作年限以及工作业绩综合确定。入股未要求额外的服务期,未约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特殊退出机制或安排;未对离职增加额外的限制,离职后不强制要求回购或转让股份。内部转让没有明确的限制,依据杭州望汇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照出资额行使表决权与分红权,杭州望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按《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多数决原则,由实际控制人沈建国行使。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杭州望汇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对杭州望汇出资额(万元)对杭州望汇出资比例
1沈建国585.0058.50%
2施文良75.007.50%
3王兴荣25.002.50%
4沈爱仙25.002.50%
5王旭勇25.002.50%
6余柏美25.002.50%
7戴永法25.002.50%
8赵小芳12.501.25%
9许泽辉12.501.25%
10章国华12.501.25%
11李学成12.501.25%
12徐惠良12.501.25%
13王亮发12.501.25%
14单连汉12.501.25%
15俞永康12.501.25%
16沈柏灿12.501.25%
17张小燕12.501.25%
18陈胜刚7.500.75%
19徐锋7.500.75%
20戎立波7.500.75%
21徐志仙7.500.75%
22杨利平7.500.75%
23胡小红7.500.75%
24高建林5.000.50%
25宋盼5.000.50%
26高卫良5.000.50%
27孙妙5.000.50%
28余啸5.000.50%
29戴莹莹5.000.50%
30章斐翔5.000.50%
31杨利燕5.000.50%
序号股东姓名对杭州望汇出资额(万元)对杭州望汇出资比例
32陈锋5.000.50%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
 持股数量(万 股)股权比 例持股数量(万 股)股权比 例 
一、限售流通股     
永杰控股7,060.538947.86%7,060.538935.89%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沈建国3,025.945720.51%3,025.945715.38%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前海投资960.00006.51%960.00004.88%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长兴国悦400.00002.71%400.00002.0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中原前海400.00002.71%400.00002.0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济南锐杰368.00002.49%368.00001.87%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林峰320.00022.17%320.00021.6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毛佳枫281.60011.91%281.60011.4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杭州创东方255.99971.74%255.99971.3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苏州瑞璟255.99971.74%255.99971.3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苏州五岳240.00001.63%240.00001.2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山五岳240.00001.63%240.00001.2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温州禾草240.00001.63%240.00001.22%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
 持股数量(万 股)股权比 例持股数量(万 股)股权比 例 
齐鲁前海240.00001.63%240.00001.22%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许逸帆144.00000.98%144.00000.7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杭州望汇127.91580.87%127.91580.65%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茹小牛64.00000.43%64.00000.3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崔岭64.00000.43%64.00000.3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蔡健63.99990.43%63.99990.3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 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孰晚日)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66.93870.3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00.81631.0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6.93870.3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267.75511.3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四一三组合(工银瑞 信管理)--46.85710.2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 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4.69411.7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网下发行中比例限售 股份--78.96290.40%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小计14,752.0000100.00%15,814.962980.39%-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57.037119.61%-
小计--3,857.037119.61%-
合计14,752.0000100.00%19,672.0000100.00%-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股东户数68,704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 股)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7,060.538935.89%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沈建国3,025.945715.38%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前海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960.00004.88%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4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400.00002.0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5长兴国悦君安新兴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2.0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6北京吉力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济南锐 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368.00001.87%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7东兴证券宁波银行-东 兴证券永杰新材员工参与 上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334.69411.7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林峰320.00021.6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9毛佳枫281.60011.43%自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且自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 内(孰晚日)
10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267.75511.3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合计13,418.534168.20%-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总体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4,92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8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8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股数占 本次发行数 量的比例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 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3,346,9416.80%68,946,984.6012
2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669,3871.36%13,789,372.2012
3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669,3871.36%13,789,372.2012
4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008,1634.08%41,368,157.8012
5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 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 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 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2,677,5515.44%55,157,550.6012
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全国社保基金 四一三组合)     
   468,5710.95%9,652,562.6012
合计9,840,00020.00%202,704,0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员、核心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资管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9日
备案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产品编码SARU70
存续期限自成立日起10年,如发生《资管合同》约定的计划提前终止或展期情形时,可 提前终止或展期
管理人名 称东兴证券
托管人名 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人员构成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