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ETF融通 : 融通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 3月 14日 送出日期:2025年 3月 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 0.80%的费率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2、标的指数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6、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8、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9、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10、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11、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3、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14、退市风险 15、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6、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1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18、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19、参与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20、投资于股票期权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价格波动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 21、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2、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23、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等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24、终止清盘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深证 100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二十四部分 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及指数信息查阅方式”,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rtfund.com,客服电话 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