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罗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夏宇先生、副总经理戴桂中女士、财务总监 高先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号),公司董事罗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夏宇先生、戴桂中女士、高先勇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 200,000股、200,000股、75,000股、75,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 550,000股,即不超过前述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09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罗锋先生、夏宇先生、戴桂中女士、高先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累计减持股份 3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58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2、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表数据位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罗锋先生、夏宇先生、戴桂中女士、高先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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