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1)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20:50:32 中财网
原标题:丽江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股份”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40号文核准,丽江旅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84.3777万股 A股股票,并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4年 1月 28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884.37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 1月 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13年 3月 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在经公司 2013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 4月 22日,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 2013年 3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账号
24140501040010702)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市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另外,在上述两个账户下设置子账户用于理财。其中,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开立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户(账号 24140541850000005)于 2024年 2月 23日到期,本息自动转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销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的定期存款户(账号 24169851650000001)于 2024年 7月 24日到期,本息自动转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销户。

2024年 4月 12日,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年 7月 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6,125.21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其中:转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13,897.32万元,转入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2,227.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开户行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 慧支行24140501040010702
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 格里拉市支行2416980104002171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4年 2月 20日、3月 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26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8.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197.9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69.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香格里拉香巴 拉月光城项目48,684.1250,598.751,648.1548,819.4996.482019年 12 月 31日-2,095.01
2、茶马古道奔子 栏精品酒店项目4,243.474,653.90 4,729.23101.622016年 1 月 19日-201.70
3、玉龙雪山游客 综合服务中心项目8,200.0010,845.50 10,849.11100.032013年 9 月 20日1,644.14
4、补充流动资金12,197.9212,197.92 12,197.92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3,325.5178,296.071,648.1576,595.75  -652.57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3,325.5178,296.071,648.1576,595.75  -652.5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1、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48,819.4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96.48%,主要原因系部分工程未过质保期,尚余部分质保金未支付。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已 于 2021年 3月 1日开始营业,该项目本期亏损 2,095.01万元。效益低于预期的主要原因是:1)香 格里拉旅游市场接待游客情况恢复需要一定时间。2)文化体验区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折旧, 但因市场等原因,本期开始展开正式对外招商,尚没有实现收入。3)酒店还处于市场培育推广期。 4)近年来,人工成本上涨较快,同时,在商业街部分无收益情况下,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进行保养 维护,均致运营成本增加。         


 2、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于 2016年 1月 19日建成并开始试营业。本期亏损 201.70万元,亏 损的主要原因:自项目投运以来,德钦县各区域酒店投资建设增加,行业竞争有所加剧。
 对此,公司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促进相关项目业绩提升。1)酒店部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拓展销 售渠道增收;强化内控管理,节约成本提高管理效益;通过集团层面资源整合和产品拓展,提高收 益率。2)商业部分加强宣传推广和招商力度,拓展商业部分收入来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4年 2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90.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 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 8,890.66万元。公司已经 于 2014年 3月 4日将募集资金 8,890.66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2023年 8月 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以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 13,000.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3年第 522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存款到期日:2024年 2月 23日。 2、2024年 1月 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行签订了 6个月的大额存单 产品 2,000万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 7月 24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在本报告期完成结项,结项后募集资金结余 16,125.21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的主要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4年 4月 12日,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年 7月 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6,125.21万元全部转入公 司基本账户(其中:转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13,897.32万元,转入迪庆香巴拉旅游 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2,227.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金额。


七、会计师对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丽江股份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丽江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丽江股份 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情况。公司已按前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格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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