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20250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3月14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不适用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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