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100ETF华夏 (159957):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

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7:20:38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100ETF华夏 :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年 3月 21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

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
1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华夏恒生 ETF联接000071
2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联接000948
3华夏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 300指数 增强001015
4华夏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中债 1-3年政 金债指数007165
5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中债 3-5年政 金债指数007186
6华夏中证 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华夏中证 AH经济 蓝筹股票指数007505
7华夏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 500指数 增强007994
8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恒生 ETF159920
9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创业板 ETF159957
10华夏创业板低波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创业板低波价 值 ETF159966
11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创成长 ETF159967
12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饲料豆粕期货 ETF159985
13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国证半导体芯 片 ETF159995
14华夏沪港通上证 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华夏上证 50AH优 选指数(LOF)501050
15华夏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沪深 300ETF510330
16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消费 ETF510630
17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金融 ETF510650
18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医药 ETF510660
19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中证 500ETF512500
20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战略新兴成指 ETF512770
21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央企 ETF512950
22华夏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 MSCI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512990
23华夏纳斯达克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QDII)513300
24华夏野村日经 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华夏野村日经 225ETF513520
25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513660
26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 ETF515010
27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中证银行 ETF515020
28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新能源汽 车 ETF515030
29华夏中证 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5G通信主 题 ETF515050
30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全指房地 产 ETF515060
31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人工智能 主题 ETF515070
32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浙江国资 创新发展 ETF515760
33华夏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 ETF588000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以上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删除“基金费用的种类”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指数许可使用费有关内容,并在“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中明确约定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 2025年 3月 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