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上海石化(600688):上海石化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上海石化:上海石化2024年年度报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88 公司简称: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亲身出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四、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杜军先生及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总经理傅和娟女士声明: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500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980千元)。根据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24年度股利人民币0.02元/股(含税)(“末期股利”)。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股东周年会”)批准后实施。有关本公司召开股东周年会之日期和时间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将于稍后公布。股东周年会通告将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公告。股东周年会通告、通函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提供予H股股东。 如末期股利藉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会通过决议案而予以宣派,H股末期股利预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或左右支付予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末期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应支付予本公司A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应支付予本公司H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港币支付。应付港币金额将按于股东周年会通过派发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港币收市汇率平均值计算。 本公司预期将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至2025年7月1日(星期二)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H股股东如欲收取末期股利,必须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填妥之H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章董事会报告第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十、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如中、英文发生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目录 第一章 释义...........................................................................................................................................4 第二章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章 董事会报告.............................................................................................................................10 第一节公司业务概要...............................................................................................................................10 第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三节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29 第四节重要事项.......................................................................................................................................35 第五节业绩回顾和展望...........................................................................................................................40 第四章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 第五章 公司治理 .................................................................................................................................47 第六章 环境与社会责任......................................................................................................................65 第七章 债券相关情况..........................................................................................................................69 第八章 企业管治报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而作)....................................................................70 第九章 财务报告.................................................................................................................................85 第一节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85 第二节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220 第十章 备查文件目录........................................................................................................................349 第一章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公司信息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八)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资料(近五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2023年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销售净额 74,282.30 80,077.76 72,654.56 75,888.80 61,560.87 税前利润/(亏损) 423.32 (1,655.41) (3,573.65) 2,721.09 590.78税后利润/(亏损) 317.00 (1,349.31) (2,842.19) 2,076.54 656.40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亏 310.98 (1,346.15) (2,846.05) 2,073.37 645.08 损) 基本每股盈利/(亏损)(人 0.029 (0.125) (0.263) 0.192 0.060 民币元/股)* 摊薄每股盈利/(亏损)(人 0.029 (0.125) (0.263) 0.192 0.060 民币元/股)* 于12月31日 25,028.25 24,810.92 26,227.72 30,242.08 29,197.99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总资产 41,687.34 39,564.23 41,136.76 46,920.59 44,619.13 总负债 16,554.84 14,635.34 14,781.36 16,543.26 15,284.16 *本公司于2023年2月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2,452.80万股;本公司于2024年6月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2,405.80万股。 (九)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单位:人民币千元
(十)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第一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本集团位于上海西南部金山卫,是高度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主要是通过石油加工生产多种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本集团大部分产品销往中国国内市场,而销售额主要源自华东地区的客户。华东地区乃中国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中国对石化产品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是本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本集团利用其炼化一体化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现有产品的质量及品种,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和产品性能升级,以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有关本集团所处的行业情况请参见本章第三节“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是中国主要的炼油化工一体化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是中国重要的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并拥有独立的公用工程、环境保护系统,及海运、内河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配套设施。 本集团主要的竞争优势在于质量、地理位置和纵向一体化生产。公司拥有五十多年的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在石化行业积累有深厚的资源;公司曾多次获全国和地方政府的优质产品奖。 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石化产品需求旺盛的长三角核心地区,拥有完备的物流系统和各项配套设施,邻近大多数客户,这一地理位置使公司拥有沿海和内河航运等运输便利,在运输成本和交货及时方面有竞争优势。公司利用炼油化工一体化的优势,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及品种,优化生产技术,提高企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除另外有说明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所收录的财务资料摘录自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1、总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4年,是石化行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一年。全球石油石化行业格局深度重塑,电动革命发展远超预期,市场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形势,本集团全力推动安全环保、经营创效、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全面打赢安全生产、扭亏为盈、高质量发展“三大战役”。全年累计加工原油1,334.58万吨(其中来料加工148.63万吨),同比(下同)下降5.48%,生产成品油864.98万吨,下降0.19%;主体商品总量1,174.19万吨,下降5.98%。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870.60亿元,减少6.32%。产品产销率为99.89%,货款回笼率为100%,产品质量继续保持优质稳定。 (1)石化产品价格震荡走跌 2024年,石油市场持续调整,供需两侧深度博弈。在利好利空因素交织作用下,国际油价呈现宽幅震荡趋势,整体重心略有下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不含税)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96%和上升了6.67%。 (2)原油加工量同比下降 2024年,本集团累计加工原油1,334.58万吨,同比下降5.48%。2024全年原油加工成本为4,282.18元/吨,比上年减少76.25元/吨,下降1.75%。全年原油加工总成本比上年减少60.45亿元,下降10.64%,占总销售成本的68.52%。 (3)深化从严管理,打赢安全生产保卫战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统筹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严抓直接作业环节,全年生产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高质量实施绿色企业行动计划,强化污水、废气全流程管控和深度治理,边界VOCs浓度均值6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0%,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4)深化挖潜增效,打赢扭亏为盈翻身战 本集团内抓管理,外争市场,扭转了连续亏损的被动局面。推进炼油产品结构调整,动态优化产业链运行,深入开展成本动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原油采购、运行优化、节能减排、资源优化、物资采购、物流储运和资金管理降本。 (5)深化转型升级,打赢高质量发展攻坚战 本集团持续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完成纳规、稳步推进;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全面土建施工;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机械完工;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上海基地项目完成基础设计;建成投用碳纤维复材实验基地,打通热固性预浸料试验线全流程。全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不断拓展碳纤维复合材料重点应用领域。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一阶段)性能标定全面达标;攻克高强中模碳纤维工业化生产技术,实现碳纤维产品谱系全覆盖;24K碳纤维达到T700级水平,填补国内碳纤维硫氰酸钠湿法纺丝路线在该领域的空白。 坚持数智赋能提效,统筹推进安全环保数据治理、双重预防数智化管控等多个信息化项目。 (6)深化机制改革,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 本集团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扎实开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股权管理,扎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合规完成美股退市,ESG评级位居行业前列。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中基层管理干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树立绩效薪酬、工效联动鲜明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人才管理和培训机制,优化畅通成长路径,最大程度调动员工创新创效能动性。 2、会计判断及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其他实现销售的成本后的金额。该等估计是基于流动市场状况及销售同类产品的过往经验。由于竞争对手为应对市场条件的变化会采取不同的行动,它可能会随之发生显著变化。 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计量。 非流动资产减值 (2)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资产或资产组(该等资产(或资产组)包括特定生产装置)的可回收金额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使用价值中的较高者),以确定资产(或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损失。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或资产组)便会被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某些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本集团在估计此类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品销售收入和相关运营成本的预测,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例如,在预计特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特定资产组的产品销售增长率和相关成本增长率及折现率等重大会计估计参数作出判断。 (3)不动产、厂房及设备的使用年限及残值 不动产,厂房及设备均在考虑其残值后,于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管理层每年审阅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一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预计可使用年限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的改变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以上估计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5)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3、公司经营业绩比较与分析(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1概述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年度内的销售量及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销售净额: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售净额 销售净额 销售净额 销售量 人民币 销售量 人民币 销售量 人民币 千吨 百万元 百分比 千吨 百万元 百分比 千吨 百万元 百分比 9,450.52 49,366.06 66.46 9,747.76 51,881.58 64.79 7,211.38 41,444.66 57.04炼油产品 化工产品 2,296.31 17,380.29 23.40 2,780.32 19,032.11 23.77 2,455.95 18,271.47 25.15石油化工产品 - 6,906.19 9.30 - 8,174.13 10.20 - 12,007.55 16.53贸易 其他 - 629.76 0.84 - 989.94 1.24 - 930.88 1.28 11,746.83 74,282.30 100.00 12,528.08 80,077.76 100.00 9,667.33 72,654.56 100.00合计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年度内的合并利润表概要(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人民币 占销售净额 人民币 占销售净额 人民币占销售净额 百万元 百分比 百万元 百分比 百万元 百分比 炼油产品 49,366.06 66.46 51,881.58 64.79 41,444.66 57.04 销售净额 销售成本及费用 (48,046.70) (64.68) (52,111.60) (65.08) (41,443.69) (57.04)分部营业利润/(亏 1,319.36 1.78 (230.02) (0.29) 0.97 - 损) 化工产品 17,380.29 23.40 19,032.11 23.77 18,271.47 25.15 销售净额 (18,687.38) (25.16) (20,529.62) (25.64) (21,995.90) (30.28) 销售成本及费用 (1,307.09) (1.76) (1,497.51) (1.87) (3,724.43) (5.13) 分部营业亏损 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销售净额 6,906.19 9.30 8,174.13 10.20 12,007.55 16.53 (6,888.40) (9.28) (8,132.36) (10.15) (11,994.71) (16.51) 销售成本及费用 17.79 0.02 41.77 0.05 12.84 0.02 分部营业利润 其他 629.76 0.84 989.94 1.24 930.88 1.28 销售净额 销售成本及费用 (610.64) (0.81) (1,057.13) (1.32) (1,063.63) (1.46)19.12 0.03 (67.19) (0.08) (132.75) (0.18) 分部营业利润/(亏 损) 合计 销售净额 74,282.30 100.00 80,077.76 100.00 72,654.56 100.00 (74,233.12) (99.93) (81,830.71) (102.19) (76,497.93) (105.29)销售成本及费用 营业利润/(亏损) 49.18 0.07 (1,752.95) (2.19) (3,843.37) (5.29)194.56 0.26 238.68 0.30 443.33 0.61 财务收益净额 应占联营及合营公司 利润/(亏损) 179.58 0.24 (141.13) (0.18) (173.61) (0.24) 税前利润/(亏损) 423.32 0.56 (1,655.40) (2.07) (3,573.65) (4.92)(106.32) (0.14) 306.09 0.38 731.46 1.01 所得税 本年度利润/(亏损) 317.00 0.42 (1,349.31) (1.69) (2,842.19) (3.9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310.98 0.41 (1,346.15) (1.69) (2,846.05) (3.92)6.02 0.01 (3.16) 0.00 3.86 0.01 非控股股东 本年度利润/(亏损) 317.00 0.42 (1,349.31) (1.69) (2,842.19) (3.91)比较与分析 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较如下:3.2.A经营业绩 (1)销售净额 年本集团销售净额为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 亿元下降了 。分2024 742.82 800.78 7.24% 产品分析如下: (i)炼油产品 2024年度本集团炼油产品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493.66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518.82亿元下降了4.85%,主要系本年炼油产品销售量下降了3.05%。 本年度炼油产品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66.46%,比上年上升了1.67个百分点。 (ii)化工产品 年度本集团化工产品销售净额为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 亿元下降了2024 173.80 190.32 10.17%,本年度化工产品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23.40%,较上年下降了0.37个百分点。 (iii)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2024年度本集团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69.06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81.74亿元下降了15.51%,主要系本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上海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金贸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年销售额下降。 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贸易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9.30%,比上年下降了0.90个百分点。 (iv)其他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6.30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9.90亿元下降了36.36%。 本年度其他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0.84%,较上年下降了0.40个百分点。 (2)销售成本及费用 销售成本及费用是由销售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及其他业务收入等构成。 2024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成本及费用为人民币742.33亿元,比2023年度的人民币818.31亿元下降了9.28%。其中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贸易和其他的销售成本及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80.47亿元、人民币186.87亿元、人民币68.88亿元和人民币6.10亿元,分别下降7.80%、下降8.98%、下降15.30%和下降42.19%。 本年度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贸易和其他的销售成本及费用比上年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油加工量下降,对应产品成本随之下降。 -销售成本 2024年度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741.21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816.13亿元下降了9.18%。 主要是原油价格下降所致。销售成本占本年度销售净额的99.78%。 -销售及管理费用 2024年度本集团销售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35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3.16亿元下降了25.63%,主要是本年整体销量下降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3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1.32亿元下降了14.39%。 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减少导致。 -其他业务支出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业务支出为人民币0.24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0.20亿元增加0.04亿元。 (3)营业利润/(亏损) 2024年度本集团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49亿元,比上年度的营业亏损人民币17.53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8.02亿元。2024年,国际油价震荡下行,市场需求端逐步复苏,公司持续优化生产运营和产品结构,营业利润较上年有所增加。 (i)炼油产品 本年度炼油产品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3.19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2.30亿元增加了利润人民币15.49亿元,炼油产品产生利润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国际原油价格走跌导致成本下降,销售价格跌幅低于成本价格跌幅所致。 (ii)化工产品 本年度化工产品的营业亏损为人民币13.07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14.98亿元,亏损减少了人民币1.91亿元,与上年相比无重大变动。 (iii)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18亿元,较上年营业利润人民币0.42亿元下降了人民币0.24亿元,主要由于本年贸易销售量下降,同期贸易成本及费用同比减少导致。 (iv)其他 本年度本集团其他板块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19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0.67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0.86亿元。 (4)财务收益净额 2024年度本集团财务收益净额为人民币1.95亿元,较上年度财务收益净额人民币2.39亿元减少人民币0.44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由2023年的人民币3.84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人民币3.10亿元,减少人民币0.74亿元;同时利息支出由2023年的人民币1.45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人民币1.15亿元,减少人民币0.30亿元。 (5)税前利润/(亏损) 2024年度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4.23亿元,比上年度的税前亏损人民币16.55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20.78亿元。 (6)所得税 2024年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06亿元,上年度所得税利得为人民币3.06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2024年本集团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25%)。 ()本年度利润 7 2024年度本集团税后利润为人民币3.17亿元,比上年度税后亏损人民币13.49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6.66亿元。 3.2.B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是定期存款到期带来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集团资金的主要用途为销售成本、其他经营性开支和资本支出。 (1)资本来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i 本集团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76.24亿元,比上年的现金净流入量人民币6.64亿元增加现金流入量人民币69.6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业绩盈利,本集团2024年度息税前经营活动流入量为人民币77.47亿元,比上年的息税前经营活动流入量人民币7.69亿元增加现金流入人民币69.78亿元。 (ii)借款 年期末本集团总借款额比上年末减少了人民币 亿元,为人民币 亿元,是由于2024 21.31 15.69 本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5亿元、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亿元。 本集团通过对借款等负债加强管理,提高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从而使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保持在一个安全水平上。本集团的借款总体上不存在任何季节性。然而,由于资本支出的计划特征,长期银行借款的支出能被预先适当安排,而短期借款则主要用于经营运作。本集团现行的借款条款对本集团就其股份派发股利的能力并无限制。 (2)资产负债率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39.71%(2023年:36.99%)。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总负债/总资产*100%。 3.2.C研究与开发、专利及许可 研究开发费指公司研究开发或委托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等。 本集团拥有各种技术开发部门,包括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合成材料研究所和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设备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研究和开发。本集团2022、2023年和2024年的研究和开发经费分别为人民币1.31亿元、人民币1.87亿元和人民币1.74亿元。 本集团未在任何重大方面依赖于任何专利、许可、工业、商业或财务合同或新的生产流程。 3.2.D资产负债表外的安排 有关本集团的资本承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35。 报告期内,本集团无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2.E合约责任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根据合约于未来应付之借款本金: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本集团应占其联营公司的权益,包括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化学工业区”)的38.26%,计人民币22.99亿元的权益。化学工业区的主营业务是规划、开发和经营位于中国上海的化学工业区。 (1)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盈利情况说明2024年度,化学工业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79亿元,税后利润人民币5.39亿元,本公司权益法入账投资收益人民币1.49亿元。 (2)经营业绩较上年度变动超过30%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分析年度,上海投发经营实现扭亏为盈,其主要原因是本年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a) 2024 浙江分公司危化品储运业务上涨,使得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加人民币3,183万元。 b) 2024年度,上海金昌经营净亏损较上年度减少81.67%,其主要原因是金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处于歇业状态,导致本报告期成本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使得2024年经营亏损减少。 c) 2024年度,上海金菲经营净利润较上年度减少97.80%,其主要原因是本年乙烯价格上升导致营业成本上升,使得2024年经营业绩大幅减少。 d) 2024年度,金贸国际经营净利润较上年度减少63.33%,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口销售减少,使得本年经营收入同步下降。 年度,浙江金联经营净亏损较上年度减少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浙江金联于e) 2024 47.93% 2023 年12月完成项目改造,本年度实现正常经营。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3.2.G. 本集团在2024年度内前五名供应商为:中石化集团、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本集团向这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674.82亿元,占本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83.6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人民币608.9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5.48%。而本集团向最大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575.49亿元,占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1.33%。 本集团在2024年度内前五名客户为中石化集团、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科”)及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团由这五名客户取得之销售金额为人民币714.98亿元,占全年营业额的82.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人民币659.5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76%。而本集团向最大客户取得之销售金额为人民币637.40亿元,占全年营业额的比例为73.21%。 根据董事会了解,以上供应商和客户中,本公司股东和董事及其紧密联系人在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中没有任何权益;上海赛科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之合营公司;中石化集团为最终控股公司。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主营业务分析 1.1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4年本集团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的销量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05%和17.41%,导致2024年本集团营业收入较上年相比下降。 (2)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有关本集团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请参阅本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3.2.G。 营业成本 1.3 (1)营业成本分析表 2024年度本集团营业成本为人民币720.45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791.58亿元减少8.99%,这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产销量下降导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2 有关本集团主要供应商情况请参阅本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3.2.G。 1.4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费用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主营业务分析中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分析表。 1.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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