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毅昌科技(0024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总成、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功能部件及总成、医疗健康类模具及耗材、家电零部件及总成。 公司秉承“忠诚、团结、活力、速度”的企业精神,开创出独具特色的创新产业模式:依托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能 力、行业领先的模具制造平台、全国化的区域产能布局及规范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 部件等行业提供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工业设计引领产业升级,以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发展,聚焦新兴行业、新客户、 新项目,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4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 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 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 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 11,431,584.11元、2,385,680.07元,调减销售 费用 11,431,584.11元、2,385,680.07元; 2.会计差错更正 无。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1.2024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评估值为基础,以不高于人民币 3,988.816万 元收购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江淮 毅昌”)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 8月 13日,公司召开了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 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3.2025年 1月 1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 已向高金富恒支付股权转让款 3,988.816万元,合肥江淮毅昌已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肥江淮毅昌成 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但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1.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 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年 1月 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年 1月 5日至 2024年 1月 15日止,时限不少于 10日。在公示期内,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 1月 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 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5.2024年 5月 22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24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 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回购报告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元/股(含)。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含),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截至 2024年 5月 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24,000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6元/股,成交总金额 30,499,477元(不 含交易费用)。2024年 5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已完成。 3.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 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 5,524,00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3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2月 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2.2023年 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3月 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3.2023年 5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 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8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7月 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由于外部客观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 诸多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分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