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胜科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胜科纳米:胜科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胜科纳米 股票代码:68875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Wintech Nano (Suzhou) Co., Ltd.)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09栋 507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公告日期:2025年 3月 24日 特别提示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3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0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限售期为 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份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限售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3,257.473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0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5年 3月 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40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年扣非前/后 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汇率采用 2025年 3月 11日日终中国银行人民币兑新台币的中行折算价 100新台币兑人民币 22.05元; 注 4:利扬芯片、西测测试 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极值,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平均值时已予以剔除。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9.0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4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3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7.1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9.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2.6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6.4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1-6月):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半导体检测与分析需求快速增加,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投资,抢夺市场份额。公司在大陆地区的业务起步时间相对于闳康、赛宝实验室等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机构较晚,公司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开拓和高速发展过程中,总收入规模较闳康等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半导体第三方分析市场总体呈现市场参与者较多、集中度低的特点,赛宝实验室等国有检测机构较早在电子电器检测分析领域布局,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苏试试验、华测检测等民营综合性检测机构依托资金实力通过外延并购等方式迅速切入半导体分析领域。行业内还有较多聚焦周边区域的中小型民营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具有就近的本地化服务优势。此外,伴随行业的高速发展,未来可能吸引更多新的进入者参与市场竞争。 因此,未来公司如不能紧跟下游半导体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强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将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竞争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技术能力下滑、市场份额下降等不利情形,对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需求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芯片设计、晶圆代工、设备及材料环节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其中芯片设计环节客户收入比例分别为 46.83%、45.66%、49.05%和39.31%,晶圆代工环节客户收入比例分别为 3.45%、15.60%、20.77%和 32.78%。 设备及材料环节客户收入比例分别为 12.14%、9.57%、7.99%和 9.13%。 芯片设计环节客户的需求与其研发投入力度、新研发项目启动周期等密切相关,2021年至 2023年公司该类客户的收入总额大幅提高,2024年上半年略有下滑。2023年以来,受消费电子等行业景气度下滑、国际贸易局势的影响,部分芯片设计环节客户需求有所下降。2024年上半年,部分客户因自身重大研发项目周期的因素,收入同比略有下滑。如未来下游行业景气度不佳,导致芯片设计类客户研发投入减少或新研发项目启动滞后,则客户需求可能出现不利变动。 晶圆代工类客户的需求主要来自新产线调试验证、质量监控、产线改造及工艺升级等,报告期内公司该类客户的收入大幅上升,2024年上半年同比继续提高。晶圆代工环节客户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周期性,通常在新产线调试验证、产线改造及工艺升级时的需求量较大,日常质量监控环节的需求较少。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晶圆代工客户因产线调试周期因素,2022年收入金额较大,2023年以来有所下降。如未来晶圆代工客户新产线建设投资减少,或产线改造及工艺升级进度放缓,则客户需求可能出现不利变动。 设备及材料类客户的需求主要来自新产品的开发验证,近年来受益于先进工艺的迭代以及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的发展,公司设备制造类客户的需求持续旺盛,报告期内该类客户的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2024年上半年继续保持上升。 未来如工艺迭代后设备国产化进程放慢,则客户需求可能出现不利变动。 (三)经营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1年至 2023年,公司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凭借自身技术实力及行业地位,持续开拓重点客户,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高速增长。报告期初公司规模总体偏小,近年来收入大幅提高,使得往期业绩增长比例较高。目前公司业务规模较报告期初已提高较多,因此预计未来业绩增长比例较报告期内可能有所降低。同时,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提升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以及客户拓展能力以应对市场竞争,则可能导致公司的订单量或服务价格下降,进而面临业绩增长放缓、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建深圳、青岛实验室,新增购置仪器设备并配套招聘部分人员,使得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员成本上涨。按照以往经验及目前经营情况,新建实验室在投产初期通常会出现一定期间的亏损,随着市场拓展和产能释放,在投产后 1-2年内可实现盈利。因此,上半年新建实验室短期内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3年上半年下滑 7.06%,新建实验室预计对 2024年全年净利润也将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公司目前正在推进苏州总部中心项目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计建成后每年分别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约 1,600万元和 3,500万元。 由于市场拓展和新建产能释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公司无法快速扩大收入规模或将成本转嫁给下游,则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 (四)有息负债和财务费用增加的风险 为抢抓市场机遇、完善区域布局、更加及时高效地服务重点客户,公司报告期内先后投资建设了南京、福建、深圳、青岛四个子公司,同时持续推进苏州总部中心项目的建设。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投入,长期借款金额逐年增长,同时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使得流动负债规模也有所提高,各期末的负债金额为 31,291.53万元、56,717.76万元、68,554.84万元和 75,852.99万元,增长较快。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22%、55.49%、56.79%和 57.84%,也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6,664.18万元、14,101.80万元、21,874.58万元和 9,714.4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未来三年公司计划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分别为 9,977.12万元、11,259.24万元和 9,873.58万元。若未来公司持续通过债务融资进行大额资本性支出,无法合理优化资本结构,则公司债务规模及财务费用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将上升,且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若公司未来因经营情况波动等导致盈利能力下滑或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将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下降,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客户未来主要通过自建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的风险 目前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中,芯片设计类客户大部分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自建实验室规模较小,大部分检测分析通过委外方式开展;重资产投入的晶圆制造厂商、IDM厂商等类型客户,大部分拥有厂内自建实验室以满足保密程度较高的研发分析需求或较为紧急的分析需求,但由于自建实验室的分析仪器数量及规模有限、分析人员技术局限等原因,部分客户也将主要检测分析需求委托至第三方实验室完成。如果下游客户未来更多地选择厂内自建实验室进行半导体检测分析,则可能使得主要客户对于公司的检测分析需求出现下滑,同时公司还可能因此面临新客户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检测分析业务的开展以及盈利能力都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六)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半导体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加强,Labless理念应运而生,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成为一个专业化细分行业赛道,Labless模式凭借经济性、专业性、时效性等已逐渐成为市场发展趋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分析市场规模已达 80亿元,2027年行业市场空间有望达到 180-200亿元,行业未来成长性良好。但如未来第三方实验室出现严重的保密信息泄露问题、技术迭代无法匹配客户需求、无法持续保持中立客观性等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对 Labless理念的接纳程度以及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发展将不及预期,公司检测分析业务的开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分析仪器依赖进口的风险 半导体检测分析业务具有技术要求高、精度要求高、响应速度要求高的特点,我国分析仪器行业起步较晚,特别是半导体行业的分析仪器市场基本为海外厂商垄断,造成了国内半导体检测分析厂商的分析仪器普遍依赖进口的现状。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 49.67%、60.23%、67.70%和 68.08%,主要是因为其在高端分析仪器领域占据全球龙头地位,且公司采购同品牌设备不仅具有经济性,而且可实现设备操作的标准化、降低培训成本。公司与多家全球知名仪器分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某个供应商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在市场上选择其他供应商。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进口特定厂商的仪器,同时短期内无替代供应商可提供符合需求的分析仪器,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因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等原因,某些供应商对进口分析仪器的使用进行额外的限制,则将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实控人负债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因与外部投资人同步增资以进行反稀释等,存在从部分外部投资人及金融机构处取得借款的情况,截至 2024年 10月31日尚未到期的负债合同金额总计为 9,375万元,应付利息金额合计为 814.82万元。李晓旻尚未到期的债务包括两类,第一类债务系公司部分投资人股东提供的借款,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6,090万元,全部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为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六年;另一类债务系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的借款本金余额为3,285万元,金融机构借款预计于 2026年至 2027年陆续到期。如不提前进行还款,2024年剩余期间以及 2025年、2026年、2027年李晓旻需向金融机构偿还的借款本息金额分别为 65.23万元、302.44万元、1,949.11万元、1,301.51万元。 就上述待偿还债务,李晓旻先生未来拟通过自身可支配资金、从公司处领取的薪酬收入、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所得资金、自有房产变现、由他人代为偿还债务、使用自身信用筹措新的借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还款资金,相关还款资金预计能够覆盖李晓旻先生的还款计划。目前李晓旻先生不存在因个人负债而涉及诉讼或借贷纠纷,未来还款具有良好保障。 如极端情况下李晓旻先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将可能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一方面,如李晓旻产生债务逾期偿还或违约的情形,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要求部分质押、冻结或处置李晓旻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等资产。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李晓旻尚未清偿的借款本息金额如按照公司最近一次融资投后 30亿元测算,对应公司股权比例约为 3.40%,占比较小,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李晓旻短期内出现债务违约情形,其可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尽快清偿相关债务,避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直接影响李晓旻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假设出现因债务违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极端情况,则在相关情形消除前,李晓旻将无法作为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发行人董事会层面的决议及日常生产经营决策进行直接管理,但其仍可作为实际控制人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870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66号”批准。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胜科纳米”,证券代码“688757”;本公司 A股股本为 40,331.1486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257.4732万股于 2025年 3月 25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3月 25日 (三)股票简称:“胜科纳米”,扩位简称:“胜科纳米” (四)股票代码:68875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3,311,486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331,149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2,574,732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0,736,754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286,380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 2,016,55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胜科纳米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 3,269,82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为 8.11%。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2,214,232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470,037股。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 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司上市时市值为 36.62亿元。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5,158.45万元和 8,587.91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综上,公司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李晓旻直接持有公司 43.79%的股份,并通过江苏鸢翔控制公司 6.69%的股份、通过苏州禾芯控制公司 5.52%的股份、通过苏州胜盈控制公司 1.98%的股份、通过宁波胜诺控制公司 1.74%的股份,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9.72%的股份;此外,李晓旻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李晓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晓旻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晓旻,男,1975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3702051975********。1994年 9月至 1998年 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微电子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 9月至 2001年 4月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01年 4月至 2004年 10月就职于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微电子研究所,担任研发工程师;2004年 10月至今,担任新加坡胜科纳米总经理;2012年 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晓旻先生目前还担任苏州禾芯、宁波胜诺、苏州胜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江苏鸢翔的执行董事。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李晓旻通过持有江苏鸢翔 100.00%的股权,间接控制江苏鸢翔所持的公司 6.69%的股份;李晓旻通过担任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苏州禾芯所持的公司 5.52%的股份、苏州胜盈所持的公司 1.98%的股份、宁波胜诺所持的公司 1.74%的股份。因此,江苏鸢翔、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为李晓旻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李晓东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的哥哥,其直接持有公司 0.91%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李晓旻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旻、一致行动人李晓东还分别持有华泰胜科纳米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84%、31.66%的份额,前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发行后0.81%股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 2:上述间接持股数量系根据其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折算,个别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同时,李晓旻、李晓东、乔明胜、牛兴花、洪凯、周秋月等六人通过华泰胜科纳米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 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况”之“(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除上述 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限售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 其他限售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 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员工通过苏州禾芯、宁波胜诺、苏州胜盈合计持有公司 9.25%股份。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苏州禾芯 本次发行前,苏州禾芯直接持有公司 2,005.23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52%。本次发行后,苏州禾芯仍直接持有公司 2,005.23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97%。其基本情况如下:
2、宁波胜诺 本次发行前,宁波胜诺直接持有公司 631.2320万股,持股比例为 1.74%。 本次发行后,宁波胜诺仍直接持有公司 631.2320万股,持股比例为 1.57%。其基本情况如下:
3、苏州胜盈 本次发行前,宁波胜诺直接持有公司 720.3733万股,持股比例为 1.98%。 本次发行后,宁波胜诺仍直接持有公司 720.3733万股,持股比例为 1.79%。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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