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维数字(00081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 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的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为(1)智能终端业务:数字智能终端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服务,主要面向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运营商、海外电信与综合运营商提供系统集成以及零售渠道 销售,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包括:4K/8K等各类智能机顶盒、多形态、多功能、融合型智能机顶盒、融合终端、 宽带网络通信连接 XSG-PON、Wi-Fi路由器、FTTR、5G CPE等产品、XR(VR/MR/AR)解决方案及终端 与 AI眼镜、网络摄像机、云电脑等;(2)专业显示业务:汽车智能车载显示(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 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工控显示模组与 IOT物联网业务;(3)运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售后增值服务、 安装与运维服务等。 公司基于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物联网,联合国内外电信或综合运营商、内容商、应用商、渠道商、 政企数字化行业客户等战略伙伴,围绕“系统+终端+应用”打造数字、宽带、超高清、智能及万物互联的生 态链。 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行业。通信技术持续不断的演进带来了通信行业产品的需求变化,推动新型数字终端的升级迭代。高速、高带宽的网络结合 5G、云计算、大数据、AI大模型等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在重构网络架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进入新发展阶段,“云网端”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基础设施的升级及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商业活动和科技创新等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公司不断地投入研发、技术及产品的创新,以提升企业综合供应服务实力,提供全面系统的智能技术与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产品,能很好地满足运营商客户、ToC消费者全方位的需求,筑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国内市场,服务于通信运营商及数字电视网络运营商、ToC消费渠道零售客户。海外市场,公司服务于欧洲、非洲、中东、印度、东南亚、拉丁美洲等地及全球电信及综合运营商。 2024年,全球政经环境复杂多变,俄乌冲突和中东局势加剧了全球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全球普遍消费需求不足,恶性价格竞争持续。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克服多方面的阻力和挑战,在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持续夯实成熟的系统架构规划和研发能力,发挥供应链及工业化竞争力优势,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并系统性控制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智能机顶盒、宽带连接设备获得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多个项目集采标包,高端产品市场份额在提升;海外拉美、澳洲、东南亚与中东等新兴市场的订单量在增加,美国 AI游戏盒子市场开拓、XR研发、AI技术及产品储备升级,车载显示系统获得核心客户多个重点项目定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326.92万元,同比下降 18.20%;实现归母净利润 25,079.81万元,同比下降 58.34%;毛利率为 14.5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33,364.23万元,同比下降 29.80%。 (一)智能终端业务 2024年,智能终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5.58亿元,同比下降 16.59%,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 75.43%,主要是产品客单价严重下滑、市场消费需求不足所导致。主营产品及其功能与应用如下:
报告期,公司重点发展多模态 AI技术于智能终端的应用,基于公司已积累的计算机视觉算法、自然语言处理算法、语音识别算法、AI画质增强算法、手势识别算法、边缘计算、空间感知交互等差异化的 AI应用技术。在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方面,公司与海内外大模型厂商已建立了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市场方面,有相应的定位及渠道。目前,公司拥有带摄像头及显示屏的 AI带屏机顶盒,带摄像头与 NPU边端算力的AI中屏一体机,黑极光算法带显示的 AI智能摄像头等数款 AI智能终端产品,并基于大模型、算法、摄像头与 NPU边缘算力芯片等能力,探索其他商业应用的落地。 (2)融合型终端及宽带连接业务。公司的融合型终端产品涵盖宽带融合(PON+Wi-Fi+Video)、智能家庭网关(含 PON上行网关、IoT网关等智能化)、智能组网(支持 Wi-Fi Mesh, G.hn)等,是集宽带接入/组网/网关/智能家居/视频业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宽带网络通信智能设备。宽带连接产品包括了光纤接入设备(GPON/10GPON等)、Wi-Fi5/Wi-Fi6/Wi-Fi7路由器、FTTR、5G CPE等。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国内广电网络公司以及海外电信与通信等综合运营商客户。 报告期内,受益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内千兆宽带网络升级,数字化、超高清、5G应用等的大力发展,公司 PON网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宽带连接业务呈现出强大的成长活力。国内市场:公司获得了不少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具有含金量的标包,公司以第一名中标移动网关 7,593.51万台集采项目,中标份额为 18.85%;中国电信天翼网关 4.0集中采购项目中,公司四个标包中全部中标,综合排名第三,中标数量为 183.29万台;公司完成 FTTR全屋光纤市场开拓,国内河南、江苏、广东、贵州等部分省市已实现销售出货。海外市场:公司海外重点战略客户及欧洲、东南亚、拉丁美洲、澳洲等市场的合同订单在 2024年也呈现增长趋势;XGPON+WiFi7网关产品在欧洲成功商用,成为极少数在欧洲运营商大批量商用 WiFi7网关的中国厂商;欧洲宽带产品 Strong品牌零售业务大幅增长,成为欧洲零售业务的一个新的支柱。随着未来海外全球各国家、地区千兆宽带化的进一步推进和渗透,基于公司积累多年的全球海外运营商、渠道等资源以及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助力海外宽带业务放量发展。 (3)XR解决方案及终端与 AI眼镜。报告期,公司以 Pancake系列为主的产品,面向海外行业 B端客户定制化项目,重点拓展了日本、美国、韩国、印度、巴西、英国等 XR行业应用客户并实现了销售。报告期,公司 XR+教育、XR+医疗、XR+观影与海外客户达成战略合作,提供专业的定制化 XR终端服务。公司的 AI眼镜基于项目计划正在研发中,规划通过 AI智能交互眼镜首先满足骑行、徒步等刚需垂类场景快速落地;进而再覆盖户外重点用户场景,包括 Citywalk,通勤等,打磨各个垂直领域的多模态任务大模型;最终,AI智能交互眼镜将打通多设备终端,让 AI助手围绕用户生活,提供全方位效率型服务。公司也积极参加了海内外 XR专业展会及大型国际展会,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为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奠定了基础。 (二)专业显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7.1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 19.73%,同比减少28.77%。其中: (1)汽车电子车载显示总成业务。公司提供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仪表显示系统等产品,公司作为 Tier1厂商直接供货给如吉利、奇瑞、长安、长城、上汽名爵、捷达、一汽大众、江淮、Smart、通用五菱、一汽奔腾等多家品牌车厂。报告期,公司汽车智能产销量的完成,同比增长率达 26.39%,实现营收 12.27亿元,营收同比增长 24.90%。依托公司的研发技术平台以及供应链平台,报告期,公司不仅深化了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成功赢得了 42个重要项目的定点认可,还积极拓宽市场版图,成功开拓了 5家主流全新车厂客户,业务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得益于质量的卓越部署与高效执行,产品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态势,加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与满意评分。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寻求与更多主流车企、新能源车企以及海外车企的合作契机,同步开拓汽车智能其他新的产品线。 (2)工控显示模组。中小尺寸手机显示模组业务竞争激烈,公司的手机显示模组业务逐步转向拓展无人机、POS/PDA、充电桩等工控模组领域,并积极发展 IOT物联网业务。报告期,显示模组与 IOT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39亿元,同比下降 59.99%。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拓展新客户,提高营销接单能力,并加快行业新产品的技术布局和市场开拓。 (三)运营服务业务 报告期,公司运营服务实现营收 3.92亿元,同比增长 20.88%,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 4.51%。主要包括:(1)售后增值等服务:售后服务从标准化向精细化延伸,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与效率,业务覆盖国内外运营商市场;(2)安装及运维业务:聚焦光伏、储能电站等行业,提供安装及运维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1、财政部于 2024年 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年 12月 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号》明确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 2024年度开始执行,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执行该项会计处理,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 0,对 2023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调整影响为:调增 2023年营业成本 46,102,048.75元,调减 2023年销售费用 46,102,048.75元。 2、财政部于 2022年 12月 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解释 16号明确“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 月 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年 1月 1日)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 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 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年 1月 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 2022年 1月 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 1月 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号进行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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