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41:18 中财网

原标题:复星医药:复星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吴以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战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佳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提请股东会批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税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集团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本报告中已详细阐述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0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1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1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除外)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bbottAbbott Products Operations AG,注册于瑞士
ADCAntibody-drug Conjugate,即抗体药物偶联物,由单克隆抗体与细胞 毒素等小分子药物偶联而成的药物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
API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即原料药
A股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并在上证所上市交易的人 民币普通股
BFLYButterfly Network,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BFLY), 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即合同定制 研发生产机构
CenexiPhixen,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注册于法国,系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
DIP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即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 费技术
Dr.Reddy'sDr. Reddy’s Laboratories SA,注册于瑞士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Fosun Pharma USAFosun Pharma USA Inc.,注册于美国,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Gland Pharma Limited(孟买证交所及印度证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GLAND),注册于印度,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InsightecInsightec Ltd.,注册于以色列
IQVIA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Kite PharmaKite Pharma,Inc.,注册于美国
NASDAQ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即纳 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PalleonPalleon Pharmaceuticals Inc.,设立于美国
SVAXAL-TIRYAQ AL-KHALAWI Medical Company,注册于沙特阿拉伯
Syneos HealthSyneos Health, Inc.(NASDAQ上市,股票代码:SYNH),注册于 美国
Tridem PharmaTridem pharma S.A.S,注册于法国,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即世界卫生组织
奥鸿药业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末2024年 12月 31日
北京吉洛华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北京金象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
本公司、复星医药、 上市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博毅雅(Breas)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注册于瑞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药友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大连星未来基金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
  企业
登瑞肥业湖北登瑞肥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佛山禅西城投佛山市禅城区禅西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佛山星莲护理院佛山市星莲护理院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复宏汉霖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2696),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健基金管理公司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 锐 医 疗 科 技 (Sisram)Sisram Medical Ltd,即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 代码:01696),注册于以色列,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鑫深耀深圳复鑫深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复星安特金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复星高科技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复星公益基金会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
复星国际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656)
复星健康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凯瑞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旅游文化复星旅游文化集团(于 2025年 3月从联交所退市)
复星实业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设立于中国香港,系本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
复星万邦复星万邦(江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新药上海复星新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原为上海复星新药研究有限公 司,于 2024年 7 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系本公司之控 股子公司
复星雅立峰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视特复星医视特医疗科技(江苏徐州)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
复星医药(深圳)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徐州)复星医药(徐州)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产业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娱文化上海复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4月从新三板摘牌
复云健康上海复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港澳台地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共享基金会共享基金会有限公司
广州新市医院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复星禅诚医院),系本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桂林南药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医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药产投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国药控股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099),系国药 产投之控股子公司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69)
汉霖医药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汉霖制药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翰森制药Hansoh Pharmaceut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03692),注册于开曼群岛
恒瑞医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76)
恒生医院深圳恒生医院,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湖北新生源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华东医药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963)
洞庭药业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淮海医院淮海医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健嘉康复上海健嘉康复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健嘉医疗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凯林制药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凯茂生物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513;联 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513)
联合健康险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本公司之联营 公司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美国 FDAU.S.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孟买证交所The Bombay Stock Exchange
明治制果药业Meiji Seika Pharma Co., Ltd.,注册于日本
南京基金南京星健睿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 业
宁波复技宁波复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宁波砺定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纽交所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上海星晨儿童医院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07)
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势科技上海深势唯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 金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沈阳红旗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石药集团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093)
苏州二叶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苏州基金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基金为平行 基金,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苏州吉斯凯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苏州天使基金苏州星盛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 业
天津基金天津复星海河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基 金为平行基金,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通德投资通德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天津药业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万邦复临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万邦金桥徐州万邦金桥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3010)
未磁科技北京未磁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通善无锡市通善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新兴药业辽宁新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证券代码:832129),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诺医药江苏星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药师帮YSB Inc.(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9885),注册于开曼群岛
印度证交所The National Stock Exchange of India Limited,即印度国家证券交易 所
英矽智能InSilico Medicine Cayman TopCo及其控股子公司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655)
元、万元、亿元除文中特别说明外,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岳阳广济医院岳阳广济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朝晖药业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直观复星直观复星上海及直观复星香港
直观复星上海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直观复星香港Intuitive Surgical-Fosun (Hongkong) Co., Limited,注册于中国香港, 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中国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中国生物制药Sino BioPharmaceutical Limited(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1177)
中国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基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央纪委监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香港《公司条例》
《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22 年 H 股员工持 股计划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H股员工持股计划, 经本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2022年 7 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
2022 年限制性 A 股 股票激励计划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 A股股票激励 计划,经本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 A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2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本公司信息

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中文简称复星医药
本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Group)Co., Ltd.
本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FOSUN PHARMA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以芳

二、 董事会秘书和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董晓娴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
投资者关系电话021-33987870
投资者关系传真021-33987871
投资者关系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
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本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本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233
本公司网址https://www.fosunpharma.com
投资者关系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A股)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s://www.sse.com.cn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H股)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s://www.hkexnews.hk
本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五、 本公司股票简况

本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证所复星医药600196不适用
H股联交所復星醫藥02196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丽丽、蔡玙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 979号太古坊一座 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刘国华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27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姓名冀羽瞰、张韦弦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年2月至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 上年同期 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41,067,195,862.5941,399,539,588.42-0.8043,951,546,89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769,886,631.392,386,265,813.7416.083,730,804,58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314,354,125.862,010,648,359.3515.103,872,759,038.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注 流量净额4,476,981,262.223,414,217,063.5931.134,217,570,892.87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末 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47,261,106,860.7345,684,761,548.053.4544,582,457,512.55
总资产117,460,567,349.27113,469,604,813.453.52107,163,907,232.34
注: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供应链管理、运营效率提升等举措,经营现金流同比增长优于当期经营性利润的增长。

(二)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40.8916.85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0.8916.85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70.7516.001.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05.29增加0.61个百分点9.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4.45增加0.48个百分点9.39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上期数期末数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2,769,886,631.392,386,265,813.7447,261,106,860.7345,684,761,548.05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股权分置流通权-12,340,593.98-38,376,136.64-38,376,136.64
按境外会计准则2,769,886,631.392,398,606,407.7247,222,730,724.0945,646,385,411.41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差异为股权分置流通权差异。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157,255,262.4010,305,557,468.7510,449,076,271.7510,155,306,85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09,733,627.26615,064,967.16785,843,766.10759,244,27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608,535,465.59645,535,841.57582,174,869.86478,107,948.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917,312,105.03989,691,792.971,079,633,457.171,490,343,907.0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24,758,089.96703,317,051.46477,915,118.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1,376,524.50147,293,110.1468,202,383.9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1,858,383.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276,089,646.3683,669,727.22-417,061,775.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75,822,229.59-42,940,026.38-82,274,796.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61,283,586.24-99,680,602.61
减:所得税影响额52,291,842.39415,966,277.05162,545,223.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6,398,390.5938,472,544.76-105,348,824.67
合计455,532,505.53375,617,454.39-141,954,455.3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888,496,433.692,595,996,903.15707,500,469.46-130,959,397.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40,114,413.331,157,129,201.97117,014,788.6461,030,002.64
其他非流动资产45,993,008.1130,455,089.74-15,537,918.37-5,704,713.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774,220.8916,433,872.48-36,340,348.41-
其他非流动负债878,407,085.86536,295,002.12-342,112,083.74-40,305,260.36
合计3,905,785,161.884,336,310,069.46430,524,907.58-115,939,368.11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新药的上市步伐逐步加快,本土医药企业的研发加速向差异化、全球化转型;本土药企创新能力愈加得到全球市场认可,对外许可交易愈加频繁,价值屡创新高;在医疗器械领域,高值医疗耗材持续面临集采压力,但创新器械仍受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终端用户对高品质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求不断升级,国产替代和医疗新基建驱动未来市场长期扩容,同时,设备更新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也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提供了拓展空间;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民营医疗已成为公立医疗体系的有力补充,伴随着消费医疗的崛起,医疗、保险和数字科技的有机融合将成为民营医疗的主流趋势。国内医药健康产业对于创新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研发、生产、人力等各项成本不断上涨,同时还面临着跨国企业的竞争,企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报告期内,本集团秉持“持续创新、乐享健康”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创新转型,积极布局国际化,强化业务聚焦,推动整合式运营和效率提升。

(一)主要业务
本集团直接运营的业务包括制药、医疗器械、医学诊断、医疗健康服务,并通过参股国药控股覆盖到医药商业领域。

制药业务为本集团核心业务,包括三大业务:创新药业务、成熟产品及制造业务以及疫苗业务。创新药业务,聚焦肿瘤(实体瘤、血液瘤)、免疫炎症等核心治疗领域,重点强化抗体/ADC、细胞治疗、小分子等核心技术平台,打造开放式、全球化的创新研发体系,持续提升管线价值,推动重磅产品的研发及商业化;成熟产品及制造业务,以整合式发展为目标,聚焦差异化、高技术壁垒、高毛利产品研发,加大首仿、高难度复杂制剂及改良型新药的比重,同时推动产线产能整合,持续降本增效;疫苗业务,已搭建以细菌性疫苗、病毒性疫苗两大技术平台为核心的自主研发体系,未来将加速推进自研疫苗产品的上市进度,并通过合作开发进一步拓宽疫苗产品管线,提升疫苗产业化能力。

医疗器械业务已构建形成以医疗美容产品、呼吸健康产品、专业医疗产品为核心的三大业务分支。医学诊断业务以生化诊断为基石,并积极拓展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病理诊断以及居家检测试剂的研发、销售等。

医疗健康服务业务包括以大湾区为重点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专科连锁。


(二)经营模式
本集团在“4IN”(创新 Innovation、国际化 Internationalization、智能化 Intelligentization、整合Integration)战略的指导下,秉承“创新转型、整合运营、稳健增长”的发展模式以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信念,不断加强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全球化布局;同时积极推进业务聚焦,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资产效率。具体运营模式如下:
1、研发创新
本集团以创新和国际化为导向,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产业投资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持续丰富创新产品管线,提升早研转化与临床开发能力,以最大化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商业价值。

2、生产运营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成本竞争力,加强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本集团持续推进生产体系的整合,强化规模化、有成本竞争力的制造体系,以最终实现全球产能产型的统筹规划。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制药板块国内控股子公司所有商业化生产线均已通过国内 GMP认证,并已有 10条生产线通过美国、欧盟等主流法规市场 GMP认证;同时,在国内,本集团持续提升专业产线生产能力,继续有序推进两大综合制剂制造中心及三大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夯实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优势;在海外,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 的多条注射剂生产线已通过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成熟法规市场的 GMP认证,并供应全球市场。

3、商业化
本集团持续建设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合规化的商业化体系,并已形成肿瘤(实体瘤、血液瘤)、免疫炎症、慢病等专线队伍,同时积极提升集采后仿制药业务的商业化人效;海外市场以美国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仿制药销售和创新药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抗 PD-1单抗)的上市,持续强化美国市场商业化能力;同时,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和 Tridem Pharma已分别在印度、非洲建立营销队伍。此外,本集团亦在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探索与当地合作伙伴携手共建区域商业化体系,进一步扩大产品在新兴市场的推广与销售;于报告期内,与沙特医药企业 SVAX达成战略合作,拟于沙特阿拉伯新设合资公司,共同推动多款创新和高价值药(产)品进入 MENAT地区(中东、北非、土耳其)。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创新产品上市带来的产品结构优化和销售增长是报告期内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本集团专注于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疗效确切、符合现代医学发展导向的疾病及技术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产业投资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转化落地。

2、整合效应逐步显现。本集团持续推进业务聚焦,并加速研发、生产及营销三大体系的整合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3、深化国际合作,加速产品出海。本集团积极深化全球合作,进一步拓宽区域市场覆盖广度与业务纵深;加速推进产品出海,以差异化竞争优势满足国际市场多样化需求,海外业务占比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
创新是医药产业稳健发展的核心驱动。2024年 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创新药”,将创新药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2025 年 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将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2024年 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4年 6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 DRG/DIP 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等的审评审批。

与此同时,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常态化。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累计 42个已通过或视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中选,药品集采常态化后对本集团的影响逐步减弱。

药品质量是生物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监管的重点。《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于 2024年 1月起正式实施,通过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4年,医疗健康产业的反腐纠风持续推进,对医药合规提出更高要求。2024年 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央纪委监委也多次发文明确医药行业反腐突出重点领域。2025年 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行业反腐和规范发展的要求持续加强,有利于医疗健康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设备更新为医疗器械行业提供政策性销售机会。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以及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等部门先后于2024年3月、4月发布《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等,为推动医药卫生领域的设备更新和配备升级、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可持续的动力源头。

在此背景下,本集团创新研发始终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坚持科技驱动和产品驱动;同时,坚持开放式创新策略,积极通过 BD 途径扩充产品管线。药物方面,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为国内首款获批生物类似药、许可引进的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为国内首款获批的 CAR-T细胞治疗药物,先后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空白;报告期内,本集团?
许可引进的达希斐 (注射用 A型肉毒毒素)、普瑞尼(普托马尼片)以及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的第二项适应症(治疗既往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于中国境内获批上市。此外,本集团积极推动优质产品出海。其中,自主研发的国内首款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于报告期内先后于美国、加拿大获上市批准,成为中、美、欧三地获批的国产生物类似药,同时,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许可合作全面布局欧洲、美国、加拿大等地和众多新兴国家市场,并累计于 5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抗 PD-1单抗)用于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上市许可申请(MAA)亦于 2025年 2月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成为首个欧盟批准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治疗的抗 PD-1单抗,于美国的桥接试验亦在有序开展中。

医疗器械方面,报告期内,Ion支气管导航操作控制系统、无液氦脑磁图仪等创新医疗器械和F-i60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诊断设备于中国境内获批上市;专业医疗设备国产化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联营公司直观复星总部产业基地于 2024年 6月在上海落成启用,该基地是直观医疗在亚太地区最大的研发、生产和培训一体化基地,该基地的启用将进一步加速达芬奇手术系统的国产化进程。

2、行业地位
本集团持续保持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2023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本集团位列第 4位;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药智网等主办的“2024中国药品研发实力排行榜”系列榜单,本集团荣登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第 4位、化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 3位、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 4位;根据Citeline发布的《2024年医药研发年度回顾》白皮书(Pharma R&D Annual Review 2024),本集团连续第三年入选 “全球TOP25管线规模的制药公司”;根据IQVIA统计,2024年本集团的医院用处方药销售收入位列全国第12位。此外,凭借多年来在ESG领域的持续深耕,报告期内,复星医药MSCI ESG评级维持A级,荣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ESG卓越实践30强”并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

控股子公司层面,复宏汉霖是 2024福布斯中国·出海全球化旗舰品牌 TOP30唯一上榜的生物制药公司;Gland Pharma系目前印度规模最大的专注于注射剂生产的企业之一;复锐医疗科技(Sisram)是全球能量源医美器械领导者之一;复星健康荣登艾力彼“2024届社会办医·医院集团100强”第二名,控股医疗机构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已连续七年(即2018-2024年)蝉联“艾力彼社会办医·单体医院竞争力榜”第一位。此外,与Insightec成立的合资公司复星医视特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市场商业化的磁共振引导聚焦超声脑部治疗系统(即“磁波刀”脑部治疗系统)是目前全球最尖端的无创经颅治疗科技产品之一;联营公司直观复星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销售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是全球领先的外科手术机器人,也是目前全球运用最广泛的微创手术机器人之一。


(二)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1、国家战略政策
“二十大”确立的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医疗健康产业长远发展勾画了宏大远景。

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医药行业相关内容,为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指明方向;2025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基层”等医疗健康产业工作重点。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此外,报告期内相继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的政策制度和产业环境保护。

“二十大”报告明确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出要健全举国创新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2022年,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创造国际竞争优势。

本集团坚持以国家健康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持续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2、创新研发、注册审评及合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
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法规的出台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平台,以持续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攻关。

2024年,国家卫健委陆续印发《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关于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的公示》等,为药品创新研发提出鼓励方向。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9月关于发布《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指导罕见病药物的快速研发,并于2024年10月发布《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配套发布《抗体偶联药物分段生产试点注册申报技术要求》《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现场检查指南》,推动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的试点工作。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11月又发文关于同意北京等十省(市)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持续推动药品审批和补充申请程序改革试点。

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是新药创新研发的重要保障,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11月印发《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细胞治疗产品临床前研究。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内先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人工智能辅助检测医疗器械(软件)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自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药学变更研究的问题与解答》等监管政策和技术文件,从源头到末端、从整体到局部,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技术保障能力,为新药创新提供支撑。在医药产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政策指导下,为发挥大湾区政策优势,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指导原则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2023年12月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2022年广东省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非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以及《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等,为探索国际先进医药产品进入国内、打通粤港澳医药市场创造了条件。

本集团高度关注国家对重点技术领域和疾病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医药产业发展的号召,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竞争力。本集团积极布局核药、RNA、基因治疗、AI药物研发等前沿技术,重点围绕抗肿瘤及免疫等治疗领域,开展医药创新研发,为患者提供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医药产品和服务。随着医药卫生健康相关领域立法的持续完善和配套政策的不断落实和细化,本集团也将高效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把握医药产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加速推动产品上市、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遵守产品研发、注册和上市后等环节的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注重把控生物安全风险,严守质量合规底线,保护知识产权。

3、医疗保障和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国家医疗保障改革为牵引,拉动“三医”实现联动的机制不断深化。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于2024年7月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1月还发布《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关于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对医保支付方式进行升级。

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医保目录调整、药械集采等都已进入常态化。《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等,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2024 年,胰岛素专项集采和第十批国家药品集采共涉及 62 个品种。国家药品集采模式进一步带动医药产业整体转型升级,行业预期稳定。同期,国家药品集采往期多批次协议也陆续到期,各省到期续约工作平稳过渡。2024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函》,启动对集采药品的价格治理工作,为统一市场统一价格提供政策指引;2024 年 12 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对落实集采药械的“采、供、用、报”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

2024年,国家医保局启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工作,2024年 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 年 11 月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工作的解读会”,明确要求企业上传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未来,国家医保局将构建并持续完善“无码不采、无码不收、无码不付”的数据基础,医保药品耗材信息化建设将迈出一大步。

医保监管同样兼顾鼓励医药创新。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规则进一步完善,对医保目录的准入方式进行调整,为创新药进入目录和患者可及提供便利。在配套发布医保目录的同时,更加强调各大型公立医院要及时召开药事会议,抓紧采购新进目录的创新药品,早日使患者受益。同时,各地双通道政策持续完善,为医保目录新增产品及时进院、患者可及提供便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于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药品和双通道药品的管理。

医保机制是撬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更与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息息相关。在新形势下,本集团将持续推动提升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也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为先,优化生产、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到国家政策改革中,为患者带来更多质高价优的产品。

4、医疗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医疗改革政策
医疗临床的创新是医药创新的重要源头。2024年9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医疗临床创新研究。2024 年 11 月,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推动中国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对此,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医疗技术和医疗健康服务发展的新变化,顺应医疗布局向基层延伸的新趋势,立足新产品业态,探索新业务模式。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本集团将持续以精益化、智慧化运营为手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发展,并通过与区域公立医院形成专科互补的模式积极探索,围绕医疗新需求,加快布局医疗新机构。

5、医药反腐及合规发展
2023年起,医药领域的纠风和反腐全面展开,从医疗和医保端到医药产业端,从医疗健康服务到医药销售,医药反腐层层深入。2024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巩固整治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11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有序合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等作出规定。

医保基金监管是落实医药反腐的重要源头。2024年,国家医保局先后发布《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政策措施体系;此外,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进一步为医药反腐和行业合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对此,本集团也将进一步明确制度红线,加强对各运营环节的合规要求和监督,维护公平廉洁的商业环境和文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聚焦创新药和高值器械,推进产品结构和策略转型,实现营业收入410.67亿元。其中,创新产品收入稳步增长,核心品种创新型抗PD-1单抗斯鲁利单抗注射液(中国境内商品名:汉斯状)、CAR-T细胞治疗产品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止吐药物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以及长效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产品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心衰和高血压治疗药物一心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均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经营现金流44.77亿元,同比增长31.13%,高于当期经营性利润的增速, 同时通过资产结构优化和严格控制资本性支出等多项措施,实现自由现金流的提升。本集团在质量提升、成本控制、效率提升、周期管理、创新研发等环节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推动运营效率和盈利空间的提升,报告期内,毛利率减销售费用率同比提升2.45个百分点;剔除新并购企业的影响,管理费用下降3.55亿元。

此外,本集团持续推进非战略非核心资产的退出和整合,集中资源聚焦核心业务,以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和资产效能的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资产结构优化,加速现金回流,2024年以来回笼资金总额近30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0 亿元,同比增加 16.08%。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4亿元,同比增加15.10%;非经常性损益为4.56亿元,同比增加21.28%。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保持研发强度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持续优化创新研发体系,提升研发效率,研发投入共计55.54亿元,其中,研发费用36.44亿元。在自主研发的同时,本集团还充分践行开放式研发模式,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开展创新研发项目的孵化,确保创新研发的持续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营业收入 2023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 
按业务板块     
制药289.2470.43302.2273.00-4.29
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43.2310.5343.9010.60-1.53
医疗健康服务76.4718.6266.7216.1214.61
分地区     
中国大陆297.7072.49310.2974.95-4.06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和其他国家112.9727.51103.7125.058.93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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