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嘉泽新能(601619):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123,882.8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72,643.6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3,464,801.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238,822.06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435,218.2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7,778,730.54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3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了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海通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和任毅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及其配套服务的综合性新能源电力供应商,形成了新能源电力资产全生命周期运营、托管、交易的核心能力,并探索以绿电产业链联动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并网装机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以“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五大板块协同,共同促进核心业务在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中心快速发展。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是公司发电、售电的核心板块,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旨在提升内外部新能源资产盈利能力,屋顶分布式光伏是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业态的重要拓展,新能源产业基金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系公司实践绿电产业链资源、区域联动的重要抓手。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打造了北京+银川战略双总部,业务覆盖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构建从风资源优势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节点到电力消纳需求旺盛区域的全国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6.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2.2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1.92%,公司净资产68.1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68%。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显示,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 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一)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5%。 截至2024年12月,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 2024年,全国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 (二)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 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其中集中式光伏5.1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75亿千瓦。 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年1月26日发布的2024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显示,1-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电网售电量比重为7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7527.9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45483.5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2048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8781.5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995亿千瓦时、其他交易49.4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4267.9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052.4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12778.7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56.1亿千瓦时、省间现货交易380.7亿千瓦时。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依托公司稳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储备能力,确保公司拥有盈利能力更强、并网装机容量更大的新能源发电资产,以开展发电和售电的核心业务。 公司每年根据预计开发和建设的新项目数量,结合存量发电资产结构状况,在保证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的收益率、现金流、运营年限等因素,制定电力资产优化方案,改善发电和售电业务的现金流,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2、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 公司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资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3、屋顶分布式光伏 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业态的重要拓展,以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开发市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专注于工商业领域提供分布式解决方案。公司采用渠道合作开发的模式,迅速在“京津冀”、“鄂豫皖”以及“珠三角地区”等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实现了分布式光伏业务以点带面的快速切入。 4、新能源产业基金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为实践绿电产业链资源联动,以投资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会同绿电产业合作方共同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 公司既可以通过产业基金联合开发、储备新能源电站项目资源,也可以将存量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同时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运维服务。 5、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公司在重点区域通过合作开发的模式,以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引入大型风电、储能电池制造等行业头部企业,形成绿电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高效开发及就地消纳,助推区域经济在绿电产业链循环中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与中国中车在黑龙江鸡西市联合投资建设的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以及与金风科技合作在广西柳州市投资建设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都已相继投产运营,形成风电及智能装备制造、绿电供给与就地消纳的循环经济模式。 (二)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通过开发、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所发电力,用途为向电网供电,满足国民用电需求。 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通过在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多种类型电站,实现发电业务销售收入。 公司新能源电站所发电量,在最低保障收购部分内按国家主管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销售,超出最低保障收购部分的发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进行消纳。因此,公司通过设立售电公司、参与各区域电网交易中心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形成直接售电和电力交易能力。 此外,公司依托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的业务基础,积极拓展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提供场内基础运维保障、运行管理以及场外电力交易托管、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等综合管理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全国性业务布局,电站资产结构逐步优化 公司自成立初期即扎根宁夏地区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宁夏地区销售占比超过 90%。宁夏风能光能富集,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作为我国“西电东送”的重要送端,宁夏亦承担着向全国十几个省份大量送电的重任。 2020年开始,公司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研究各省市相关政策和区域发展特点,聚焦重点区域进行战略布局。在重点区域,公司以产业投资与项目开发一体化推进的模式为主,积极与大型风电、储能电池制造等行业头部企业合作,以产业园区、大型基地建设为切入点,加速新能源项目开发。 从电价角度来看,公司现有项目储备主要位于黑龙江、广西等地,燃煤标杆电价水平较高,分别为 0.374元/千瓦时和 0.4207元/千瓦时,一方面,这两个省份对于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政策较为友好,风资源情况较好,预计投产后给公司带来较高的盈利增量;另一方面,当前较低的风机价格为电价下降提供较高的安全垫。 未来,公司业务区域布局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与优化,逐步形成以宁夏地区为中心,其他地区共同发展的全国性业务布局。 (二)电力市场化交易,场外资产管理模式创新 公司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电站后服务市场,业务覆盖发电侧、用户侧。公司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于 2021年 8月份与宁夏电力交易中心签订了《入市协议》,成为宁夏地区首家既有新能源发电又具备售电(代理)资质的售电公司。 在发电侧方面,公司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专业化电力交易托管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代理新能源项目参与交易。目前公司电力交易相关业务已经拓展至西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多个区域。 在用户侧方面,公司先后与多家用户企业建立了电力交易代理、碳排放交易战略合作关系;为用户提供低成本、低风险、低碳排的节能用电方案,促进用电客户高质量低能耗发展,目前服务行业覆盖冶金、钢铁、化工、新材料、医药、纺织等。 (三)整合产业链资源,电站资产规模有序扩大 公司通过多支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专注于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形成产业链资源互动,联合保障项目开发。一方面,产业基金能够为公司电站出售拓宽渠道,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全国性业务布局赋能,并为公司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带来增量;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基金合作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经验与渠道,寻求符合公司区域布局的新能源电站项目,为公司参与跨区域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奠定业务基础。 此外,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业务已成为公司当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的重要抓手。 通过产业园区建设,不但增强了公司的项目开发和获取优势,而且通过形成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降低投资成本,提升项目收益,同时也带动了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四)多层次人才队伍,推动项目开发高效灵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较强的项目渠道获取及开发能力,并培养出了一支高效率的执行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项目前期选址、开发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在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公司能够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电场建设,并顺利完成并网发电。 公司通过数年的发展,已经成功进入国内民营风力发电的领先梯队,随着开发和建设经验的持续积累,以及各项目陆续成功发电,公司已经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经进入了项目开发的快速发展期,未来随着资金和综合实力的持续增长,公司快速高效地开发和建设能力将快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并网装机容量2,282.118MW,其中风电2,041MW,集中式光伏30MW,智能微电网 6.375MW,屋顶分布式光伏204.743MW。已并网储能项目150MW/300MWh。 在建及待建风电项目1,982.4MW。 截至2024年底,公司运维管理服务的电站规模达3GW。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6个电场被中电联评选为了优胜风电场,其中5A级风电场3个、4A级风电场2个、3A级风电场1个。同时嘉隆运维管理的项目受到业主单位给予的优秀服务商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3,418.2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3.9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0,341.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4.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28.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97%,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能源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投入增加及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93.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69%,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 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②上表数据暂不含储能数据。公司2024年度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结算电量4,636.49万千瓦时。 ③上表中上网电价为含税单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并网装机容量2,282.118MW,其中风电2,041MW,集中式光伏30MW,智能微电网 6.375MW,屋顶分布式光伏204.743MW。已并网储能项目150MW/300MWh。(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