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柳药集团(603368):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7:11:15 中财网 |
|
原标题: 柳药集团:广西 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68 公司简称: 柳药集团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 柳药转债
广西 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柳药集团 | 603368 | 柳药股份 |
| 政策文件或措施 | 相关内容或影响 | | 集采常态化、扩面执行 | | |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
作机制的通知》 | 《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
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
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改革成果。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
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强化动态考核、协同
监管,确保集采效果。 |
| 《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 2024年医
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 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
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
成果。《通知》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扩大联盟范围,
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
购品种;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 2024年集采扩面;
四是完善执行机制,增强集采制度效果。 |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年重点
工作任务》 | 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开展新批次
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
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
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
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 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
续推进的目标。 | | 医保支付改革 | |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到 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 DRG/DIP付费
方式改革工作;到 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
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
医保基金全覆盖。DRG/DIP支付的落地在控制不合理费
用增长和大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服务方面起到一定的
积极作用。 |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
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版分组方案
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 | 提出结合实际调整本地分组、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加强医
保改革协同等措施,有利于推动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在
临床治疗中的使用。 | | 强化合规监管 | | | 《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
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 1、加快带量采购,净化流通秩序。推动建设现代药品流
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
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品种覆盖面。
2、聚焦关键环节,加大处置力度。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
业贿赂治理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
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
3、巩固整治成效,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医疗器械购销领
域防范商业贿赂的系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
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
| 《关于开展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
检查工作的通知》 |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症医
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行为,重点查处欺诈骗保问题。二是聚焦心血管内科、骨
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以前年度已经
重点检查并自查自纠的领域,检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
三是针对“回头看”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关注以前年度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聚焦
药品耗材网采情况,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
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五是针对收治
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的行为。 | | 《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
引》通过发布 | 《指引》共四章 49条。分别从基本要求总则、医药企业
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医药企业商业贿赂
风险识别与防范、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处置等方面作出
明确规定。 | | 支持创新发展 | | |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 | 要求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
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
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 | | 《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
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优化新上市药
品挂网服务,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按程序将符合
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多层次
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 | 回款支持 | | | 《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
知》 | 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
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
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坚持
将“预付金”作为“赋能金”,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
费用垫支压力,切实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赋能助
力,促进药品和耗材企业稳健运行。 |
| 国家医保局工作会议精神 | 要积极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2025年全国基本
实现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的直接结算,2026年全国全
面实现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的直接结算。医保基金与集
采药品耗材、国谈药企业直接结算加速落地 企业回款周
期从 6个月减为 30天。 |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集采药品和医
用耗材采购及货款结算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 | 明确广西全面实施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线上结算。集
采药品货款,仍按现行结算流程在确认收货后 30日内结
清;集采医用耗材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
合格后次月底。同时文件对订单的发起及响应,发货、收
货确认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行了规范。 |
1、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合规运营成必然趋势
在“两票制”全面落地和带量集采常态化、扩面化影响下,推动行业规模优势持续增强,加快淘汰落后企业,行业集中度未来将持续提升。随着国家对药械监管趋严,推广落实药械全流程追溯以及出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等政策法规,医药、医疗、医保领域的合规监管与反腐常态化,加速淘汰技术落后和不合规企业,合规运营、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下,未来药品流通行业集中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具备较强配送服务能力、丰富的渠道客户资源且运营规范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核心配送企业。
2、专业营销服务和供应链增值服务成为医药流通企业发展新动能
在行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趋势和降价控费、合规监管压力下,医药行业产业链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上游生产企业将专注于产品研发创新和生产制造环节,依托流通企业渠道客户资源和专业营销能力为其品牌推广、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等提供支持。因此,近年来医药流通企业开展销售服务外包(CSO)合作、新药推广项目合作等,以数字化平台和供应链资源赋能供应商产品推广。而下游医院客户将专注于诊疗服务,通过与医药流通企业开展药械耗材 SPD等供应链服务项目,借助其搭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和提供的院内物流服务,降低自身药械运营管理成本,实现药械的数据信息统一共享和高效流通,满足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药品零加成实施情况下的精细化、可追溯管理要求。专业营销服务和供应链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医药流通企业与上下游客户的粘性,推动打造生态圈闭环,成为医药流通企业发展新动能。
3、产业链延伸和品种 结构调整为医药流通企业持续盈利水平提供保障 带量集采的持续扩面和常态化落地,压缩利润空间;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控制大处方、
| 政策文件或措施 | 相关内容或影响 | | 《“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 | 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健康医疗大数
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学人工智能及 5G、区块链、
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和统一规范的国家中
医药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优先药品供应保障智慧监
测应对行动。 | |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 支持药店连锁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药店独
特优势和药师作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支持电子处方流转。 |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的通知》 | 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各级医保部门
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
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 |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 明确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替代性不高的药
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
应范围。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
费措施的通知》 | 在“扩大服务消费”中明确提到:发展“互联网+医疗健
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
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
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
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
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 | 《关于开展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
检查工作的通知》 |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三个方面:一是虚假购药。
伪造处方或费用清单,空刷、盗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二是参与倒卖医保药品。三是串换药品。将医保基金不予
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伪
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 | | 《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
通知》 | 通知要求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强化医保药品
处方流转管理,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加强外配处方日常审
核,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之间
“对账”,2024年 12月底前,针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
保障、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
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
检查。 | |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 | 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
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
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强化零售药
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 | 《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 | 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推
进医疗、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医养结合机
构实现院内老年人医疗与养老服务信息的共享共用。支持
医养结合机构与有关医疗机构合作,开展远程诊疗、慢性
病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鼓励通过互联网医院为老
年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探索人工智能在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照护等方面的
应用。 |
1、“互联网+医药”和药店医保支付改革,推动处方外流和新零售业态发展 近年来,5G网络、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动居民健康消费模式的转变,同时医
| 政策文件或措施 | 相关内容或影响 | |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 明确了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措施,从强化中
医药医疗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药标准体系、
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为中药材、
中药工业、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
案》 | 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
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
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
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年重点
工作任务》 | 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
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
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
1、中药产业发展享政策红利,推动持续做大做强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 25%销售;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多项扶持政策。2022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全面部署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随着中医药医疗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将在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推动下,获得更快发展。此外,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制确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提出了配方颗粒“属地化”管理要求,同时进一步扩容了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范围,给企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创新产品生产研发提供了强大动力。
2、中药行业集采落地推动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 随着集采的扩面执行,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也启动集采工作。2024年 11月 29日,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办发出《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的公告,并公布中药饮片联盟集采方案,以及联盟各地区首年采购需求量及协议采购量。在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方面,随着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日渐完善,2024年山东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京津冀”3+N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等相继实施,广西也启动配方颗粒集采工作。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集采是中医药现代化和医保改革的关键一环,短期内可能引发行业阵痛,但长期看来,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倒逼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优质中药企业将在集采中凸显优势,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2.2 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柳药集团是一家综合性医药上市企业。公司经过七十多年来在医药大健康领域的深耕细作,逐步形成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工业为主业,供应链增值服务、医药互联网服务、终端健康服务等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医药大健康产业集团业务体系。
(二)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和医药工业为主。公司医药批发和医药零售业务合并称为“医药商业”,经营品种包括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检验试剂等。主要经营模式是: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经营企业、个人消费者等)。公司医药工业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旗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产品。此外,公司近年来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传统业务,积极发展药械 SPD项目等供应链增值服务,开展处方外延、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慢病管理等“新零售”服务,实现传统板块数字化转型,推动批零协同、药械协同、工商协同,并通过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中药代煎、中医诊疗等终端配套服务巩固公司核心业务稳健发展。
1、医药批发与供应链增值服务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是指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的配送商或分销代理商,将商品配送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或销售给其他医药流通企业、连锁药店等。批发业务的盈利主要来源于购销差价或商品分销、代理业务中上游供应商给予的促销返利。近年来,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搭建覆盖药品流通上、下游的信息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物流增值服务,满足客户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要求,从而提升客户粘性,推动集采集配落地,提高公司市场份额。
2、医药新零售
公司零售业务是通过网上药店、终端实体药店向广大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销售和健康服务的一类业务,其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桂中大药房及其旗下药店面向广大个体消费者提供医药零售服务。公司零售业务以差异化、专业化经营为发展路径,发展 DTP药店、医保双通道药店、慢病药店等特色药店,开展慢病管理等专业服务,近年来公司借助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医疗、网上药店、处方外流等新业务,推动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打造“互联网+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闭环,构建“新零售”业态,推动零售业务的提质增利。
3、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研发业务。公司旗下目前拥有仙茱中药科技、仙茱制药、康晟制药、万通制药等制药企业,构成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目前,公司医药工业业务主要围绕中药产业布局,开展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以及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现代中药产品生产研发。其中仙茱中药科技主要从事各类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已能生产加工中药饮片 1,100多个品种、8,000多个品规。仙茱制药主要从事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研发业务,负责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研发基地投产后的具体运营工作。万通制药和康晟制药主要开展中成药生产研发,旗下分别拥有复方金钱草颗粒、万通炎康片(胶囊)和安神养血口服液、归芪补血口服液等多个独家专利产品和知名品牌。
| 业务板块 | 主营营业收入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 | 金额 | 同期增减 | 占比 | 金额 | 同期增减 | 占比 | | 医药批发 | 1,671,120.15 | -0.46% | 79.21% | 52,032.63 | 5.86% | 60.87% | | 医药零售 | 320,857.84 | 13.71% | 15.21% | 13,644.41 | -7.39% | 15.96% | | 医药工业 | 116,266.88 | 4.46% | 5.51% | 19,662.09 | -5.31% | 23.00%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
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1,268,946,240.75 | 20,159,453,770.44 | 5.50 | 18,606,991,646.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7,624,408,552.37 | 6,617,614,662.94 | 15.21 | 5,968,964,510.96 | | 营业收入 | 21,182,454,178.26 | 20,811,902,879.07 | 1.78 | 19,052,830,880.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854,872,384.00 | 849,591,844.12 | 0.62 | 701,518,265.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837,121,583.71 | 837,204,551.14 | -0.01 | 695,246,083.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838,512,877.11 | 594,407,507.25 | 41.07 | 506,430,637.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1.62 | 13.45 | 减少1.83个
百分点 | 12.2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1 | 2.35 | -5.96 | 1.9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1 | 2.35 | -5.96 | 1.9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774,668,302.52 | 4,867,324,044.07 | 5,350,984,275.60 | 5,189,477,556.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300,349,057.76 | 163,844,604.26 | 251,714,359.43 | 138,964,362.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 296,960,388.39 | 159,470,727.15 | 246,283,212.37 | 134,407,255.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33,392,772.73 | 583,055,250.75 | 73,317,152.19 | 715,533,246.9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581 |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334 | | | |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 | 股东
性质 |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朱朝阳 | 0 | 101,032,795 | 25.32 | 0 | 质押 | 32,720,000 | 境内自
然人 | |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 | 10,526,315 | 10,526,315 | 2.64 | 0 | 无 | 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团体
分红- 018L- FH001
沪 | 5,092,400 | 5,092,400 | 1.28 | 0 | 无 | 0 | 其他 | | 翟华联 | 4,714,200 | 4,714,200 | 1.18 | 0 | 无 | 0 | 境内自
然人 | | 陈萍 | 3,227,463 | 4,513,976 | 1.13 | 0 | 无 | 0 | 境内自
然人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
组合 | 993,600 | 2,838,900 | 0.71 | 0 | 无 | 0 | 其他 | | 陈洪 | 0 | 2,778,190 | 0.70 | 0 | 无 | 0 | 境内自
然人 |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自有资金 | 2,663,175 | 2,663,175 | 0.67 | 0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中证 10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 2,002,400 | 2,311,668 | 0.58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 | -1,729,931 | 2,272,799 | 0.57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批零协同、药械协同、工商协同优势,整合内外资源,融合团队力量推动新业务落地、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赋能企业精细化管理、传统业态转型和工业做大做强。在医药批发端,公司强化优质品种的引进推广,持续开展医院器械耗材 SPD项目等供应链增值服务,努力提升公司药械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强销售款项的回收工作,着力控制账期,提高销售质量。在医药零售端,公司优化门店布局,突出批零一体化品种优势,持续发展 DTP业务、处方外延项目,在互联网医院加持下推动慢病(健康)管理专业化服务和商城新零售落地,打造“互联网+医药+健康管理”新零售业态,提升药店竞争力。在医药工业端,公司深耕中药大健康产业,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创新、产能升级和质量提升,并通过自有批零渠道优势和强化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加快自产产品在区内外市场的拓展,突破区域发展瓶颈,助力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18,245.42万元,同比增长 1.7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487.24万元,同比增长 0.6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851.29万元,同比增长 41.0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