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对旗下3只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新增加D类、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对于持续持有E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E类基金份额大于等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上述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3月28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二、释义 | 无 | 52.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
53.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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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
的基本
情况 | (八)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在
投资人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
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B类。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赎回费用(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7日的投资者除外)的基金份
额,称为C类。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交易代码。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B类基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 (八)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
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A类;在投资人赎
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B类;
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除外)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
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为E类。
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和
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交易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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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A类/B类、C类、D类、E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
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
基金份额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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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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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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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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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4. 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
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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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
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用;B类
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基金后端
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
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
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
式。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
在申购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
用;B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
基金后端申购费用;C类、E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
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
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费率、赎回金额等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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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发生除上述第5项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基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发生除上述第5项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基 |
| |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
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照
规定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
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
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
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
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
公告。 |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应
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照
规定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
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
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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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
| |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全部赎回
申请办理完成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至全部赎回申
请办理完成为止。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全部赎回
申请办理完成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至全部赎
回申请办理完成为止。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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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成较大波动时,可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30%的部分进行
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比
例在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
以内(含3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并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 造成较大波动时,可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30%的部分进行
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比例在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并按
上述(1)、(2)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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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不超过 2周(含 2周),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不超过 2周(含 2周),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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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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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权利义
务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
| | | |
| 十四、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
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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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的核对同时进行。 |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
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 十四、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和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和方法如下:
(2)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
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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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
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
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
| |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
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予以
公布。 |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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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基
金的费
用与税
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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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基
金的费
用与税
收 |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
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及D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30%。计算方法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
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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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
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
顺延。
…… | 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
付日期顺延。
…… |
| 十六、基
金的收
益与分
配 |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则:
1.由于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
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
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相
关业务规则执行;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
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
润的60%; |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则:
1.由于本基金A类、B类及D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
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收
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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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 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的6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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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十八、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六)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六)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
| | | |
| | | |
| |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
| | | |
| 十八、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 | | |
| 十八、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
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0.5%; |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
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
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
| | | |
| | | |
| 十八、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
| | | |
| |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
认。
…… |
|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二、释义 | 61.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转为开
放式后,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除外),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后,投资人可
以选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 | 61.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转为
开放式后,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
者除外),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2. 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基金份额
63.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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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
的基本
情况 |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
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
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
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本基金 |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包括A、C、D、E
四类基金份额。募集期仅发售 A
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 3年内封闭运作,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
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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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A、C两类份额。 | 后,本基金包括A、C、D、E四类
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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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
的基本
情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
类。在3年封闭期内,本基金仅
有A类基金份额;3年封闭期结
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者可以选
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
……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
D类和 E类。在3年封闭期内,
本基金仅有 A类基金份额;3年
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
者可以选择申购A类、C类、D类
或E类基金份额。
……
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
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份额。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和E类基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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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
份额的
上市交
易 | (二)本基金3年封闭期结束转
为开放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届时C类基金份额和市场环境
的具体情形决定申请C类基金份
额的上市。 | (二)本基金 3年封闭期结束转
为开放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届时 C类基金份额和市场环境
的具体情形决定申请 C类基金份
额的上市。本基金D类、E类基金
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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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
份额的 | (一) 申购和赎回的期间
1.本基金的3年封闭期内,投资 | (一) 申购和赎回的期间
1.本基金的 3年封闭期内,投资 |
| 申购与
赎回 | 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
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2. 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
后,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 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可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买卖A类基金份额。
2. 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
后,投资人可进行各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
| | | |
| | |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二)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
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可选择申
购、赎回A类或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场所、
开放日及时间以届时基金管理
人公告为准。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
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 (二)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
的开放期内,投资人可选择申购、
赎回A类、C类、D类或E类基金
份额。
C类、D类、E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场所、开放日及时间以届
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
金份额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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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三)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
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
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
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的销售
网点和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会
员单位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 | (三)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
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
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针对场内份额,场内申购和
赎回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
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
体的销售网点和办理申购赎回业
务的会员单位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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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说明书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投
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
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
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
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
人另行公告。 | 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构。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
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
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
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公告。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四)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转换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
格。 | (四)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
| | |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五)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 (五)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
| | | |
| | | |
| | 算; | 算;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八)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
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
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场外申
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 | (八)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
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位,不
足 1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
投资人资金账户。场外申购份额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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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
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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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4、6项情形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
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
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 |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4、6项情形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占
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
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
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
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 |
| | | |
| | 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
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予以公告。 | 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
| |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
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可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30%的部分进行延期办理。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比例在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以内
(含 3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 |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可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30%的部分进行
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比例在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并按
上述(1)、(2)方式处理。 |
| | | |
| | | |
| | 资者的赎回申请一并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 |
| 七、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
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
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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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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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
务 | 购、赎回价格; | 购、赎回价格; |
| 十五、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
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的核对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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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
以内(含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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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
则和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和方法如下:
(2)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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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基
金资产
的估值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
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予以公布。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
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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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基
金的费
用与税
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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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十六、基
金的费
用与税
收 |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在本基金转为开放后将向本基
金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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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
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 |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E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
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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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基
金的收
益与分
配 | (三)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开
放式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
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
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人
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
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
选择红利再投资。
(2)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 (三)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开放
式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
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和
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人可
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
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
择红利再投资。
(2)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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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
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
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
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
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
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
(4)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收益
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
可供分配利润的50%。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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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
| | | |
| | | |
| |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
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
| 二十、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十)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
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0.5%; | (十)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
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
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
| | | |
| | | |
| 二十、基
金的信
息披露 |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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