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证A50指数ETF (159593): 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21:51: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A50指数ETF : 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2024年03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2 存放地点 .................................................................. 60 13.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中证A50ETF
场内简称中证A50指数ETF
基金主代码15959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3月4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764,696,04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4年3月12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 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的调整。 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 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特 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 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期停牌;(4) 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 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2%,预期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 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变大,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 免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 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 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 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海波许俊
 联系电话0755-88622632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95566 
传真0755-23997878010-6659494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518048100818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55,360,662.39
本期利润857,792,563.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76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6.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4.6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93,076,349.2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6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905,184,231.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46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4.69%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03月04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06%1.77%-3.41%1.77%0.35%0.00%
过去六个月16.42%1.68%14.61%1.68%1.81%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4.69%1.38%12.02%1.39%2.67%-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03月04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03月04日正式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03月04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3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海外、专户七大业务板块。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215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6371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钱晶ETF 指数 中心投资 副总监, 平安中证 A50 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4日-13年钱晶先生,美国纽约大学理工学院硕士。 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分 析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7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ETF指数投资中心投资经理。现任ETF 指数中心投资副总监,同时担任平安MSCI 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国证2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港股 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中证20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汽车零部件主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李严平安中证 A50 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4 年 4 月18日-4年李严先生,复旦大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 曾担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研 究咨询分公司证券分析师。2023年4月加 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ETF指数 投资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 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 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国证 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时 担任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港股通恒生中 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中高等 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粤港 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畜 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线 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富时中国 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消费电 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平安中债-0-3年国开行债 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法律合规监察部、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A50指数的被动型产品,基金在投资管理上,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办法跟踪指数,利用量化科技系统进行精细化组合管理,高度重视绩效归因在组合管理中的反馈作用,勤勉尽责,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偏离度为 0.02%,年化跟踪误差0.77%,较好地完成了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6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4.6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自2024年9月底货币财政“组合拳”以来,A股市场的流动性出现了反转性的变化,市场交易思维也从存量博弈转向增量进取的节奏。展望2025年上半年,对于A股市场可以更加积极乐观一些。

从国内经济上看,25年会是财政持续扩张的一年。当前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拐点,政策方向在于启动新一轮化债后改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打通流动性拐点,支持稳楼市、促消费、修复居民资产负债表,持续推动经济良性循环。中央财政的持续发力程度将是市场交易的长期最重要变量。

从市场上看,由科技浪潮引领的投资主线行情有望贯穿全年,看好由主线带动整体市场价格中枢的上移,从而带来更好的赚钱效应。但是节奏上需要进行把握,25年会存在现实与预期的碰撞,政策指引下的持续上行方向是明确的,但是市场的过热情绪、预期定价往往会与现实节奏出现偏离,从而引起市场的波动。在投资策略上更加注重核心卫星的方法,核心配置策略用来交易政策导向下的经济复苏预期,而卫星交易策略把握市场题材带来的市场波动。

作为指数投资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做好工具化产品运营,与投资者同行。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风险管理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9114_H11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3 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 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3月4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中 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吴翠蓉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26,428,591.66
结算备付金 10,248,384.39
存出保证金 2,105,83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8,879,983,490.74
其中:股票投资 8,879,983,490.7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7,938,162.7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8,926,704,459.7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90,819.61
应付托管费 363,606.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0,065,802.31
负债合计 21,520,228.4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7,764,696,040.00
未分配利润7.4.7.121,140,488,191.30
净资产合计 8,905,184,231.3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926,704,459.76
注:(1)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469元,基金份额总额7,764,696,040.00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4日生效,本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66,663,707.01
1.利息收入 344,543.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44,543.0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42,383,928.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95,937,002.4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46,446,925.94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502,431,901.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21,503,334.33
减:二、营业总支出 8,871,143.30
1.管理人报酬7.4.10.2.16,395,762.8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2,131,920.97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343,459.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857,792,563.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7,792,563.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57,792,563.71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2,000,196,040.--2,000,196,04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764,500,000. 00-1,140,488,191.3 06,904,988,191.30
(一)、综合收益 总额--857,792,563.71857,792,563.7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5,764,500,000. 00-282,695,627.596,047,195,627.5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792,000,000. 00-544,442,728.2610,336,442,728.2 6
2.基金赎 回款-4,027,500,000 .00--261,747,100.67-4,289,247,100.6 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7,764,696,040. 00-1,140,488,191.3 08,905,184,231.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37号《关于准予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1,999,999,711.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0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196,040.0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6,329.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4]154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2,000,196,040.00份基金份额于2024年3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A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A50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24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务工具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达到 0.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8)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2)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7%、3%和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26,428,591.66
等于:本金26,425,780.47
加:应计利息2,811.1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6,428,591.6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8,377,551,589.42-8,879,983,490.74502,431,901.32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
 银行间市 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8,377,551,589.42-8,879,983,490.74502,431,901.32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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