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天齐锂业(00246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22:40:43 中财网
原标题:天齐锂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0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A股)天齊鋰業(H股)股票代码002466(A股)9696(H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文宇付旭梅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 166号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 166号 
传真028-85159451028-85159451 
电话028-85183501028-851835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002466.SZ)和香港联合交易所(9696.HK)两地上市。公司致力于“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
略,以“共创锂想”为责任理念,矢志成为“以锂为核心的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锂产
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生产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清洁能源的转型发展提
供可持续、高质量的锂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锂行业已 30余年,通过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产业链,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精矿产品(含化学级锂精矿、技术级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含碳酸锂、氢氧化锂、
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良好的口碑及销售覆盖范围,公司目前已与全球许多卓越的锂终端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
商。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开启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与整车厂合作并进入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的供应链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保持着优质且质量稳
定的往绩。

(1)上游:锂资源布局
公司同时布局优质的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资源,以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 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
称 “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Talison Lithium Pty Ltd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所拥有的中国四川雅江措拉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投资 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和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
权,进一步扩大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矿资源的布局。凭借优质且多维度的锂资源布局,公司已实现锂资源 100%自给
自足。

(2)中游:锂化工产品产能扩张
公司专注于锂化工产品加工多年,产品线涵盖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和工业级氢氧化锂、氯化锂和金属锂
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终端市场,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储能系统、飞机、陶瓷和玻璃等。

公司深耕锂化工产品加工行业多年,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设有加工厂。公司在中国的五家工厂分别位于:四川射洪、
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四川盐亭。同时,西澳大利亚奎纳纳氢氧化锂生产基地逐步开始为下游客户提供优
质的产品。公司生产的锂化工产品销售至全球,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
商、跨国电池公司、新能源整车企业和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

公司目前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 9.16万吨/年,加上已宣布的规划锂化工产品产能共计 12.26万吨/年。此外,公司
在四川绵阳设有一座主要从事大宗工业固废(锂渣)资源化综合再利用的工厂,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

该工厂拥有全球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年产 3万吨的硅铝微粉生产线,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载体和孵化基地。

(3)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及战略布局
除通过参股 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布局盐湖锂资源外,公司亦积极通过参股的方式布局新能源产业链上的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固态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此外,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
公司和玻璃生产商。近年来,公司与多家锂电材料、锂电池制造企业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联动。

公司将持续挖掘新能源价值链上的战略布局机遇,包括新能源材料与固态电池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的合作潜力,聚焦
电动汽车及储能应用领域的投资契机,积极投身下游投资布局,以更有效地应对锂在新型电池应用中的未来走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68,677,871,984.3473,228,464,437.61-6.21%70,846,492,11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892,509,035.4051,519,658,068.18-18.69%48,494,210,116.87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3,063,477,016.3940,503,462,071.46-67.75%40,448,883,98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4,580,295.377,297,314,973.99-208.32%24,124,588,72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7,922,753,511.787,176,527,920.24-210.40%23,059,437,89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54,189,376.6522,688,073,725.98-75.52%20,297,583,221.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824.45-208.31%15.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824.45-208.31%1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2%14.61%下降 31.53个百分 点80.65%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584,634,945.213,833,943,644.753,646,159,930.052,998,738,49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6,784,834.74-1,308,984,259.44-495,644,270.41-2,203,166,93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3,916,733,916.55-1,304,125,951.15-516,039,799.65-2,185,853,84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4,368,451.35-908,405,041.041,956,407,476.451,361,818,489.8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7,608(A 股)、 45 (H股)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297,295( A 股)、45(H 股)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份状态数 量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5.37%416,316,4320不适用0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10.00%164,110,4450不适用0 
张静境内自然人4.18%68,679,877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61%59,221,2440不适用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70%27,853,574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09%17,815,4570不适用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75%12,308,678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其他0.50%8,185,9730不适用0 

司-华夏沪深 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7%7,754,9000不适用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7%7,724,934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张静女士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 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 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664,6570.47%113,7000.01%17,815,4571.09%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2,819,9780.17%71,1000.00%12,308,6780.7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37,7730.12%203,1000.01%8,185,9730.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2,396,5000.15%53,9000.00%7,754,9000.47%00.00%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 元)利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4天齐锂业 CP0010424802032024年 04月 12日2025年 04月 12日30,0002.35%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28.39%25.94%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92,275.35717,652.79-210.40%
EBITDA全部债务比27.32%198.13%-170.80%
利息保障倍数2.442,262.03-99.89%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完成 2023年度利润分配,切实回报股东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2024年 5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截至公司 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1,221,583
股(其中 A股 1,477,099,383股,H股 164,1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 A股股份 467,966股后,公司 A股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额为 1,476,631,417股,H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 164,122,200股。公司分别于 2024年 6月 7日、
2024年 7月 22日完成公司 A股和 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 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21,564,9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公司于 2023年 3月30日、2023年 6月 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 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2024年 3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其中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 20亿元,中期票据注
册额度 40亿元。2024年 4月 1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 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 3
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 2.35%,期限为 1年。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碳酸
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主营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
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对商品期货期权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
理、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各岗位配备了专业人员,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
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是可行的,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营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
排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相关业
务。

4、公司开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2024年 12月 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
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

2024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为
根据公司 2022年 8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79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4,122.1583万股的 0.0285%。其中,首批授予 45.9766万股,约占本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8.2%;预留限制性股票 0.82万股,约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8%,预
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 20%。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
后续纳入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批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为 16.71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以下简称“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激励股份的来源为本公司向信托基金发行的本公司 H股普通股,激励股份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 H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关于本计划草
的本公司 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50%。根据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股份不超过 350,000股 H股,占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 0.021%,占本公司已发行 H股股份总数的 0.213%。除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第十条决定
提前终止外,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开始为期 5年,且其后将不会再依据本计划授出激励股份。

5、遂宁安居碳酸锂工厂进展情况
2017年 12月 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遂宁市安居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 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以
下简称“安居项目”或“本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5亿元人民币。2018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 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 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天齐,项目内
容为建设一个年产 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
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 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143,101万元人民币,计划资金
来源为自筹。

2022年 7月-10月,公司管理层对该项目的进度、预算以及土建招标工作开展进行了评审,最后核定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 147,780.71万元。该项目已于 2023年 10月 27日竣工,并进入带料试车阶段。后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安居项目
首袋电池级碳酸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查,并于 2023年 12月 21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碳酸锂标准。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居基地产品已对外销售,且已具有 2.3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建成产能,并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
安居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24年 8月进行了预转固。

6、关于措拉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于 2024年 1月 9日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备案。

2024年 3月 18日,盛合锂业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威”)和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于成都签署完成了共建共享甲基卡矿区输变电项目的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并由该合资公司
出资建设输变电项目,以满足各方的用电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资公司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设
立。2024年 8月 16日,盛合锂业取得了雅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规划建设特白沟尾矿库奠定基础。

2024年 12月 9日,盛合锂业分别与斯诺威签署《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和《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
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
目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特白沟尾矿库规划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及生产取水设施共享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
相关业务。其中,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3亿元人民币
和 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0%和 40%。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由盛合锂业控股,并纳入盛
合锂业合并报表范围。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8,000
万元人民币和 12,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和 60%。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由斯诺
威控股,并纳入斯诺威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
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
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鉴于甲基卡矿区的客观自然条件,包括尾矿库、生产取水设施不可或缺,矿区企业合作共建配套设施,是保障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与斯诺威成立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和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有利于
促进公司措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速将公司的资源转换成客观的产能/产量供给,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
内锂盐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山一起成为公司现有及未来规划锂化合物产能的双重资源保障。

7、公司参股公司 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年投资 40.66亿美元购买了智利 SQM的 23.77%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持有 SQM合计约 22.16%的股权。

2023年 12月 27日,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 Codelco(以下简称“Codelco”)就 2025年至 2060年期间阿塔卡马
盐湖的运营和开发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SQM公
告称,基于 SQM先前向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以下简称“CMF”)做出的咨询,SQM董事会同意《谅解备忘录》所载
智利当地时间 2024年 5月 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 SQM股东)委托智利律师向 CMF提交了请求其要求 SQM就与 Codelco达成上述交易一事召集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 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的申请。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参股公司 SQM与 Codelco签署了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该
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 Codelco之子公司 Minera Tarar SpA并入 SQM子公司 SQM Salar S. A.(并入后
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 SQM目前从智利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
(Corporacio?n de Fomento de la Produccio?n de Chile,简称“Corfo”)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
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智利当地时间 2024年 6月 18日,CMF公开发布了一份名为 CMF informa que public respuesta a presentación de
Inversiones TLC SpA的文件(中文译文:《CMF关于对天齐智利提交材料的回复》)。CMF认为:《合伙协议》不适
宜由 SQM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 SQM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 SQM和股东
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以下简称“该
决定”)。

智利当地时间 2024年 6月 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对上述 CMF的该决定向 CMF提出行政复议,要求 CMF取消该决定,并要求 SQM根据智利《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 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
纠正措施,以保护天齐智利及 SQM所有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要求 CMF在处理行政复议期间暂停该决定的效力,直至
作出最终复议决定为止。

智利当地时间 2024年 7月 15日,公司收到 CMF关于行政复议诉求的回复:不接受天齐智利于 2024年 6月 26日行
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请求,将维持该决定(以下简称“复议决定”)。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诉求申请人可自行政复议
决定通知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认为:SQM与 Codelco签署的《合伙协议》应适用智利《公
司法》第 57条第 4款、第 58条第 4款和第 67条第 9款等规定,应提交 SQM股东大会并经拥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
三分之二法定票数批准同意,否则将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 SQM股东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公司不
认可 CMF的该决定以及复议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 2024年 7月 26日就 CMF的该决定向智利
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智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禁令暂停 CMF分别于 2024年 7月 15日作出的复议决定及于
2024年 6月 18日作出的决定的效力。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法院提起的诉讼仍在审理中。

8、终止投资建设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二期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于 2017年 6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第二期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
化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投入的议案》,正式开展“第二期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
“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或“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拟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2017年 10月 26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概
算为 3.28亿澳元(按照 2017年 9月 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 17.09亿元),
建设周期 26个月。2020年初,公司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
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同时,考虑到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
关联性,并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资金流动性等情况,对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暂缓建设。2023年 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EA”)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前端工程设计合同。

2023年 11月,TLEA之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正式与承包商签订前端工程设计合同,拟对项目经济
可行性和投建节奏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适应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等情
况,重新全面审视该项目进度和资本金投入计划。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该项目相关投入累计约 2.07亿美元(按照
2024年 12月 31日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 14.84亿元)。

2025年 1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第二期年产 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
化锂项目。自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以来,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因素审慎推进二期氢氧化
锂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灵活调整项目建设节奏。结合产品市场情况、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在综合审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
情况后,公司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将不具备经济性。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
本次项目终止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提
升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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