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交银新能 (164905):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7:11:00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新能 :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1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1649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380,576,346.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内简称交银新能-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490501345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332,182,702.35份48,393,644.43份
注:本基金于2020年11月30日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 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 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 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 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 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 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 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 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王晚婷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105505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021-60637228 
传真(021)61055054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 二期21-22楼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0100033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und001.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 1001-1至1001-26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A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C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A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C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A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 (LOF)C
本期已实现 收益-33,701,68 3.58-4,627,483 .41-2,458,603 .82-481,552.4 425,703,795 .631,182,313. 90
本期利润24,056,028 .012,981,738. 35-133,724,4 25.00-16,684,35 3.22-141,493,0 82.53-5,711,176 .8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0.06660.0607-0.3487-0.3724-0.3886-0.2924
利润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7.85%7.20%-32.56%-35.52%-28.51%-21.58%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8.53%8.32%-28.62%-28.77%-23.96%-24.11%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7,912,625 .94-3,731,952 .30-36,695,08 9.53-7,714,998 .5289,643,013 .535,386,571. 92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0238-0.0771-0.0968-0.14800.24630.1961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308,451,56 3.0744,661,692 .13324,312,24 0.9044,422,210 .65436,235,78 1.8232,852,520 .95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0.92860.92290.85560.85201.19871.1961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7.45%-38.53%-14.72%-43.25%19.48%-20.3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40%2.53%-3.84%2.59%0.44%-0.06%
过去六个月18.13%2.24%17.37%2.29%0.76%-0.05%
过去一年8.53%1.92%6.47%1.96%2.06%-0.04%
过去三年-41.09%1.77%-44.10%1.79%3.01%-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7.45%1.87%-13.73%1.90%6.28%-0.03%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45%2.53%-3.84%2.59%0.39%-0.06%
过去六个月18.00%2.24%17.37%2.29%0.63%-0.05%
过去一年8.32%1.92%6.47%1.96%1.85%-0.04%
过去三年-41.45%1.77%-44.10%1.79%2.65%-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38.53%1.77%-41.30%1.79%2.77%-0.02%
注:1、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2020年11月30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2、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上述“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实际为“自基金份额类别首次确认起至今”,下同。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自2021年9月29日起,开始销售C类份额,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2021年9月30日被确认并将有效份额登记在册。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类别增加当年及基金转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31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邵文 婷交银上证 180公司 治理 ETF 及 其 联 接、交银 深证 300 价值 ETF 及 其 联 接、交银 中证海外 中国互联 网 指 数 (LOF)、 交银中证 环境治理 指数 (LOF)、 交银创业 板 50 指 数、交银 国证新能 源 指 数 (LOF)、交2021年4 月30日-8年邵文婷女士,中国国籍,英国诺丁汉大学 金融与投资硕士、西南财经大学数学与经 济学双学士。201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 投资经理。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 12月 2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中证红 利低波动 100指数 的基金经 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4年,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重磅增量政策接连出台,提振投资者信心,资本市场亦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年,制造业和非制造业景气度呈现波动向好态势。制造业方面,三月制造业PMI大幅回升1.7个百分点至50.8%,创十二个月新高,主因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带动供需抬升。四月至八月,制造业景气度有所回落,生产与内需双双走弱。九月至十一月,制造业PMI企稳回升,主要受益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其中,新订单和生产指数均回升,表明制造业供需好转。十二月,制造业景气度虽有所回落,但仍处于扩张区间。新订单、新出口订单双双回升,表明内外需同步改善。非制造业方面,一月至三月非制造业景气度持续回升。气候转暖和节后集中开工,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带动建筑业PMI回暖。服务业方面,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带动,一季度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回升。四月至十一月,受到多地持续强降雨、建筑业新项目不足、居民消费偏弱等影响,非制造业景气度波动回落,建筑业、服务业景气同步转弱。十二月,非制造业PMI大幅回升至52.2,建筑业、服务业景气同步扩张,反映经济韧性明显增强。流动性方面,2024年央行累计降准100BP、下调MLF操作利率50BP。全年,国债利率持续下行,十年期国债收益率跌破1.7%,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政策方面,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落地,地产政策亦持续优化。四月新国九条发布、九月多项重磅金融政策出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回顾2024年A股市场表现:年初,国内经济复苏偏弱,美联储降息预期回落,压制风险资产表现,A股市场表现疲软,期间以银行、煤炭为代表的高股息板块较为抗跌。春节前后,央行降准降息相继落地,北向资金持续流入,A股市场迎来超跌反弹,期间有色、通信、计算机等成长板块反弹较多。四月至五月中旬,新国九条、地产等政策相继发力,同时海外不确定性提升,人民币资产获得资金青睐,期间地产链领涨。五月下旬以来,社融、新增人民币贷款等金融数据偏弱,加剧市场对经济复苏力度的担忧,期间A股市场呈现普跌状态。直至9月24日,重磅政策连续出台,提振市场信心,A股大幅拉升。十一假期后首日A股全天成交3.48万亿元,续创历史新高。十一月中下旬开始,市场情绪有所回落,大盘高位震荡,前期领涨的科技板块出现回调。同时,国债收益率跌破历史低点,叠加保险等配置型资金年末配置动力强,高股息板块重新成为市场主线。总体上,2024年A股市场波动较大,稳健红利类资产和科技成长类资产出现快速轮动,全年主要股指多数实现 10%以上正收益。作为跟踪基准指数的指数基金,2024年基金总体呈现先震荡下行、后强劲反弹态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细化落地,促进经济回升,稳固投资者信心。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积极,后续财政货币双轮驱动下有望持续改善经济修复预期。会议提出2025年要“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预计后续针对提升居民收入、丰富消费场景、给予消费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有望不断落实。此外,会议提出“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显示政策仍聚焦于科技创新、自主可控等新质生产力相关的行业发力,后续我国产业结构有望持续优化。未来,符合产业趋势、估值合理、基本面较为确定的优质标的值得关注。目前《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方案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中长期资金入市有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导树立价值投资与长期投资理念,降低市场波动性和投机性,提振投资者信心。总体而言,从中长期来看,我们对 A股市场维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重点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步前移;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工作;定期排查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丰富管理工具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持续夯实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

公司内控合规部门着力持续夯实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公司合规踪落实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

公司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合规培训,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开展重点人员合规调研,传递合规经营导向,营造公司合规文化,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加强案防管理,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5]200Z151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编制,公允反映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管理 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银施罗德 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交银施罗德 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 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沈兆杰李隐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23,922,004.3922,821,687.21
结算备付金 -24,842.00
存出保证金 13,901.7910,400.9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31,829,551.96347,479,709.17
其中:股票投资 331,829,551.96347,479,709.1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76,793.0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50,188.452,158,70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357,015,646.59372,672,142.3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319,811.273,231,747.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8,684.37303,965.17
应付托管费 61,736.8660,793.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7,450.067,353.3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04,708.83333,831.60
负债合计 3,902,391.393,937,690.77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364,757,833.44413,144,539.60
未分配利润7.4.7.12-11,644,578.24-44,410,088.05
净资产合计 353,113,255.20368,734,451.5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57,015,646.59372,672,142.32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80,576,346.78份,其中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基金份额总额332,182,702.35份,基金份额净值0.9286元;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1,635,785.36-144,394,776.74
1.利息收入 83,260.01106,323.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83,260.01106,323.4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3,987,040.442,728,790.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40,472,185.63-2,825,592.4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38,414.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6,485,145.195,315,967.6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65,366,933.35-147,468,621.9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172,632.44238,731.64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98,019.006,014,001.48
1.管理人报酬7.4.10.2.13,478,857.294,586,342.72
2.托管费7.4.10.2.2695,771.50968,436.17
3.销售服务费7.4.10.2.382,915.2193,651.06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1.53
8.其他费用7.4.7.23340,475.00365,57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7,037,766.36-150,408,778.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7,037,766.36-150,408,778.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037,766.36-150,408,778.22
7.3 净资产变动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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