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一拖股份(601038):一拖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38 公司简称:一拖股份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3,645,2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653万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服务商,致力于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提供技术先 进、质量可靠的农业装备。公司主要从事农业机械、动力机械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主要产品如下: 1.拖拉机产品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功率覆盖25-450马力的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及履带拖拉机产品系列,可广泛 适应我国水田、旱田、林果、丘陵山地等不同使用场景,充分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需求。 2.柴油机产品 公司非道路用柴油机产品包括排量从2L到12L,功率从10KW到450KW高、中、低各马力段, 产品以拖拉机、收获机等农业机械配套为主,也可为工程机械、船舶、发电机组等提供配套。 3.零部件产品 公司零部件产品包括为拖拉机及柴油机产品配套的铸锻件、齿轮、车桥、变速箱、覆盖件、 喷油泵、油嘴等,零部件产品可为公司主机配套及供应外部企业。 (二)主要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运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产品研发:本公司产品研发以自行研发为主,公司采用规范的研发流程开展研发活动,研发项目分为战略规划类和市场需求类。战略规划类产品技术研发由本公司研发中心负责。子公司、专业厂侧重市场需求型产品研发,在成熟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公司也与高校等科研院所共同开展产学研用产品开发合作,并根据需求和国际技术咨询公司等开展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委托咨询、设计等形式进行产品开发设计等方面的合作。 采购模式:本公司采用集采集购、集采分购及自采自购相结合的模式。对于生产过程中需求量较大、通用性较强的主要材料和零部件(如钢材、生铁、轮胎、轴承等)实施集采、集购,充分发挥集采的规模化优势;而对于下属各经营单位差异化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则根据需要集采分购、自采自购。公司通过供应链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了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配送货管理、来料检验、收货、供应商库存、采购结算等业务数据共享和协同,提升了采购供应链运行效能。 生产模式:本公司主要通过批量化流水线进行生产作业,包括大批量通用型产品和用户定制产品生产。信息化在公司工业生产过程中得到广泛利用,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定制化产品需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策略,农业机械产品主要根据市场预测、市场销售情况、经销商、用户反馈的需求信息,结合本公司产品销售的季节性特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动力机械产品主要与配套主机厂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根据其需求计划和具体订单安排组织生产。 销售模式:本公司农业机械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现已形成覆盖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俄语区、拉美、亚洲、非洲及“一带一路”沿线等海外区域的营销网络体系。 国内销售采用现款现货和一般信用销售政策,对长期合作、资信优良的经销商,公司会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并根据信用情况每年进行评价调整。公司还联合金融机构向经销商和最终用户提供“东方红金融”和“东方红商贷”金融支持。海外销售主要采用预收货款和部分信用销售政策,通过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对信誉度较好的经销商授予不同的信用额度,采用预收定金+尾款的结算方式,并购买应收款项信用保险以降低赊销信用风险。 公司动力机械及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主机生产厂商配套,以直销方式为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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