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9:55:45 中财网
原标题: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6,256,53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5,099,012.44元。公司拟以 2024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254,552.6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31,163,180.1728,496,607.16-138,518,175.9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55,099,012.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0,254,552.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29,829,893.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0,254,552.64  
现金分红比例(%)34.3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54,552.6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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