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证90LOF (161816):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1:37: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90LOF :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场内简称中证90LOF
基金主代码1618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7,204,812.0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12月1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力争对中证等权重9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 稳定增长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等权重90指数中的组成 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 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 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文辉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816300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021-60637228
传真(010)58163027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19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C2办公楼15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73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6,324,674.17-6,254,814.91-4,497,439.77
本期利润9,725,063.21-10,908,366.22-20,956,163.6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1085-0.1142-0.2065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15.38%-14.76%-24.14%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15.85%-14.53%-20.27%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7,980,005.06-1,596,666.349,838,952.96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0915-0.01740.099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69,348,250.0963,118,430.3779,500,902.91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79520.68640.8031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20.48%-31.36%-19.6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5%1.88%-0.52%1.86%0.17%0.02%
过去六个月18.25%1.78%16.10%1.77%2.15%0.01%
过去一年15.85%1.45%13.34%1.45%2.51%0.00%
过去三年-21.06%1.19%-24.59%1.21%3.53%-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0.48%1.21%-22.91%1.18%2.43%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 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22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24年末,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17只,涵盖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QDII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产品,拥有完善的产品线。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并自2020年起连续四年实现经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杨腾 先生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 11月29 日-12.5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7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化投资部量化 研究员,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自2021年11月29 日起担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 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21 年11月29日至2023年3月16日兼任银 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3月7日起兼 任银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7次,原因是量化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中,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运行都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国内方面,经济主基调是在新旧转换的过程中寻求质与量的平衡点。分经济部门来看,居民消费领域仍然延续了此前的复苏趋势,而商务活动的复苏进程仍然较弱。这样的消费结构使消费领域呈现年节化、家庭化、中低价位段的特征。此外,宏观政策在诸多方面提升了支持力度,包括地产、化债、消费补贴、资本市场支持等。国外方面,美联储三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正式进入降息周期;而另一方面,伴随美国政府的换届,其货币、财政、关税政策仍存在预期不明朗之处。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A股市场主要指数在2024年明显反弹。行业层面,银行、非银行金融、家电等行业表现领先,医药、农林牧渔、消费者服务等行业表现落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95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34%。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5年我们认为,宏观政策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有望逐步显现。从更远的视角来看,经济周期的回落与经济的新旧更替正在同步发生,我们正处于这样的进程中。随着这个进程的深入,经济活动的扩张、收入水平的提升,都将是一个缓慢但持续的过程;而随着新旧更替的深入,经济也将会逐渐出现一些新的特点。未来一段时期,国内政策、汇率水平、海外地缘冲突等指标将是新的边际影响变量,我们也将对此进行持续的观察。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持续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及监察稽核机制,改进合规管理方式,提高合规管理能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基础,持续健全合规制度,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等管理和防范潜在合规风险,保障各项业务规范开展。本基金管理人贯彻落实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理念,健全反洗钱制度建设、夯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持续完善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合规培训、合规宣导、合规承诺、合规提示、合规谈话等多种举措厚植合规经营文化,强化人员合规意识,夯实合规文化体系基础。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规则、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合规风险库机制并动态更新,要求业务部门定期对照自查,加强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合规主体责任,尽早发现和处理业务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同时,根据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对投资、研究、交易、营销、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等业务环节的合规检查工作,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6197_A1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 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银华中证等权重 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中证等权重 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华中证等权重9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华中 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蒋燕华朱燕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0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5,558,252.855,376,423.43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437.77457.9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64,294,491.6258,236,811.06
其中:股票投资 64,294,491.6258,236,811.0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55.6811,55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69,855,237.9263,625,244.9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6,372.352,642.38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154.9152,856.32
应付托管费 11,831.0010,571.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409,629.57440,744.56
负债合计 506,987.83506,814.5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61,368,245.0364,715,096.71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7,980,005.06-1,596,666.34
净资产合计 69,348,250.0963,118,430.3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9,855,237.9263,625,244.90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7952元,基金份额总额 87,204,812.0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789,323.74-9,685,459.42
1.利息收入 17,557.6918,547.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7,557.6918,547.6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287,513.15-5,056,740.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6,900,995.27-6,646,357.5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7,802.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613,482.121,571,814.8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6,049,737.38-4,653,551.3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9,541.826,284.56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64,260.531,222,906.80
1.管理人报酬7.4.10.2.1632,550.45741,115.2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26,510.08156,531.59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305,200.00325,26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9,725,063.21-10,908,366.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9,725,063.21-10,908,366.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725,063.21-10,908,366.22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4,715,096.71--1,596,666.3463,118,430.3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4,715,096.71--1,596,666.3463,118,430.3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346,851.68-9,576,671.406,229,819.72
(一)、综合收益 总额--9,725,063.219,725,063.2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346,851.68--148,391.81-3,495,243.4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376,520.47-219,381.423,595,901.89
2.基金赎 回款-6,723,372.15--367,773.23-7,091,145.3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61,368,245.03-7,980,005.0669,348,250.0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9,661,949.95-9,838,952.9679,500,902.91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9,661,949.95-9,838,952.9679,500,902.9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946,853.24--11,435,619.30-16,382,472.54
(一)、综合收益 总额---10,908,366.22-10,908,366.2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4,946,853.24--527,253.08-5,474,106.3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569,649.89-126,686.061,696,335.95
2.基金赎 回款-6,516,503.13--653,939.14-7,170,442.2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64,715,096.71--1,596,666.3463,118,430.3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王立新 凌宇翔 伍军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中证等权重 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华中证等权重 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原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9号文《关于核准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规模为3,240,381,015.21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根据2020年10月27日《关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转型为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与注册登记机构不变。《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20年11月26日生效,转型后的基金按照《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 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现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等权重90指数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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