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 (008131): 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 : 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2 存放地点 .................................................................. 71 13.3 查阅方式 .................................................................. 7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0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2020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年 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91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6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农历春节前,以微盘股为代表的中小市值公司经历快速下跌,伴随政策影响指数逐步企稳反弹,市场信心恢复。与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板块如AI算力、低空经济、新能源、TMT等,以及与涨价资源相关的铜、金板块等,交易相对活跃,股价表现领先。进入二季度,由于经济数据走弱,市场风险偏好出现恶化,低估值板块表现相对亮眼,市场整体持续下行直到月份下旬,伴随着政府一系列稳经济、提升市场信心的举措,市场在九月底大幅反弹。进入四季度后,权益市场表现显著分化,呈现出资金风险偏好显著改善的特点:零售、科技、国防军工等板块表现较好,食品饮料、医药、煤炭、有色、房地产等表现落后。一年的时间,市场大幅波动,对投资人的考验较为严峻。我们在全年仍然按照一贯的操作策略,坚持“投资就是做比较”的原则,聚焦坚持投资高质量公司,强调投资标的的竞争力以及成长潜力,同时重视企业的估值水平,通过不断的比较持续优化组合的性价比。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投资理念方面也在不断思考,我们对估值和股东回报的理解有了提升,我们认为,投资就是不断比较,并将资金放在潜在收益率更高的资产上。但不同资产能够进行比较的前提是拥有大致相同的确定性,为实现这样的比较,我们把自己的能力圈限定在我们可理解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企业上。而我们希望,不论外部市场环境如何,都坚持从实业投资的角度出发,选出一揽子资产回报率高、自由现金流创造能力强、对股东优厚的优质企业,依靠企业的高质量经营来度过宏观确定性降低、宏观增长降速的时期。具体操作上,过去一年,我们出于需求刚性的角度,在可选消费领域做了一些调整,将部分白酒仓位转换到需求更为刚性的家电上,同时,将部分中上游油气资源股转换为对价格敏感度更低的公用事业股上。 本期,我们依然借鉴英国著名投资人Terry Smith所著的《成长股投资之道》一书中的一些思路,刻画目前我们组合的一些特征:(由于系统技术限制,我们无法以表格形式展示): 截止 2024年四季度末,从投资标的质量角度看,竞争优势组合持仓的 ROE(整体法)、ROIC(整体法)、营业利润率(整体法)、有息负债率(整体法)分别为17.99%、15.37%、16.88%、15.71%,沪深300(剔除金融地产)的对应指标分别为11.35%、5.49%、8.18%、26.14%。 从组合估值水平看,竞争优势组合的PE_TTM(整体法)和自由现金流_TTM/总市值(整体法)分别为15.87和6.41%,沪深300(剔除金融地产)的对应指标分别为21.82和4.79%。 从过往两年成长性指标看,竞争优势组合的自由现金流两年复合增长率为 7.19%,沪深 300(剔除金融地产)的对应指标为0.37%。 (财务数据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的最新财报,估值指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因为我们一直强调选股标准中自由现金流指标,而银行与地产开发行业,按我们的标准无法为股东提供充足的自由现金流,因此我们更看重自身组合与剔除银行地产两个行业后的指数成分股的对比,同时组合也不持有银行和地产开发企业。 从上面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与剔除银行地产后的指数成分相比,我们的组合保持了和之前一致的风格,在质量指标上显著好于指数成分:盈利能力更强(更高的ROE和ROIC,体现出更强的企业竞争力)、利润率更高以及更低的有息负债率。在成长性方面,基于自由现金流的视角,过去两年组合自由现金流两年复合增长率也好于指数成分。在估值角度,无论是PE还是基于自由现金流的估值水平,我们的组合比剔除金融地产行业的指数更便宜。 我们希望通过上面的数据呈现出我们的组合特征:我们选择的企业其估值水平与市场平均水平差不多,但是企业经营质量显著好于市场平均水平。虽然短期市场的风格很难判断,但我们仍然坚信我们按照商业模式、企业竞争优势、增长潜力、估值水平多维度选股的方法在长期有超越基准的潜力。这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我们选择对比的基准是沪深300剔除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两个行业(因为无法判断自由现金流),而这两个行业在过去一段时间的股价表现受政策的影响非常大,且其占指数的权重也非常大,因此,我们存在阶段性跑输指数的可能。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站在目前时间点,我们仍然以相对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股票市场。首先,我们可以感受到政府目前已经非常重视经济下行的压力,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在逐渐加码,虽然方法和力度仍待观察,但方向很明确。按照我们的国情,政府调动资源的能力非常强,所以大概率经济能够逐步企稳,企业盈利会有所恢复。比如短期,我们看到房地产市场的成交有所改善,不少城市的房租/房价指标已经达到或者超过长期国债收益率或者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我们认为这是房地产行业触底的必要条件,意味着大量城市的房价泡沫已经基本消化,房地产作为资产其配置的合理性在上升,这将会减轻对经济的负面拖累。其次,以我们自己组合的预期股息率来看,平均股息率仍超过2.6%,显著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且我们组合选股最看重的是“可持续性”,如果股价不涨或者下跌,则对应股息率大概率还将继续提升,所以并不需要继续悲观。因此,我们认为伴随市场信心的逐步恢复,当前股票市场的机会大于风险。但站在更长期的角度,我们作为长期股票投资人,内心仍是希望政府通过结构性改革,减少干预、提供更稳定的外部环境,提高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和整个社会的潜在经济增长率,这应该也是全社会的期盼。 在应对策略上,我们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质量和估值”是我们选择投资标的的核心考量。 具体而言,我们会在自己相对熟悉的行业中,积极寻找那些“基本盘稳固,且有增长潜力”的高质量企业,高ROE、高现金流、高分红回购、低PE是我们的偏好,基于自由现金流视角的EV(企业价值)回本周期是我们对标的进行比较的基础。与此对应,我们会尽量回避低ROE、低现金流、少分红、高PE类公司。考虑到国内经济长期增长中枢的下降,未来我们也会将研究重点放在那些国内业务稳固,同时能够成功走向国际舞台、具备更广阔发展潜力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在海外已经建立起生产基地以及品牌、渠道的企业,另外我们也会持续关注一些周期处于底部的行业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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